搜狐财经8月1日深圳讯 “目前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问题是在二者的治理结构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进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可以考虑通过契约型基金模拟公司型基金的治理结构来改变目前基金的治理结构。”在参加昨天在深圳举行的“2004福布斯共同基金论坛”的间隙,搜狐经济顾问、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接受了搜狐财经的独家专访。 刘纪鹏称,目前国内的基金都是契约性基金,但这一治理结构使得分散的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非常薄弱,鉴于这种情况,可以考虑通过利用契约型基金模拟公司型基金的治理结构改变这一情况,具体可以比如通过加强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次数、规定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比例等等,加强和完善基金的治理结构。 “在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上,重点可以考虑从基金的股东构成做起,从基金公司的高管层也就是董事会构成做起,目前究竟是应该降低门槛还是提高门槛才能降低风险,这是理论上应该探讨的一个问题,在计划审批体制下,总是试图把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的约束性和门槛提得很高,结果形成了似乎只有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才能当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但他们现在本身的治理结构和水平也非常成问题。所以就把不好的东西遗传到基金管理公司,而且动辄就要求股东单位的注册资本要达到3亿元以上,事实上,谁又能拿这三个亿作为财产担保呢?”刘纪鹏说,“与其搞一个高门槛来控制风险,不如反向来抓基金管理的高管层,从培育职业经理人入手,降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门槛,让那些大的工业集团和工业公司都可以成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同时要逐步从财产担保的形式转化到用信誉担保的方式。” 事实上,在国外,基金管理公司的门槛都是很低的,职业经理人主要靠自己的业务经营管理水平为基金持有人服务。刘纪鹏建议,为了考虑到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可以考虑到让基金公司高管层持有公司一定的股份,这不仅意味着有有效的制度制约基金管理人,而且从内部来说,也有一定的激励机制,使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他们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他们不仅拿较高的工资性薪酬,而且还能得到分红,通过这样一个机制,在竞争中,不是靠垄断来保护一种不合理和不规范,而是优胜劣汰,来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高管层的竞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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