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股份(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半年报流露“以股抵债”意向按净资产定价抵债测算,不会影响大股东绝对控股权
本报讯(记者邓常青)大成股份(600882)7月31日公布半年报显示,截止今年6月30日,公司应收大股东淄博市国资局欠款5567.15万元。公司表示,随着“以股抵债”等金融创新方式试点的推广,其有关欠款的解决将会得到妥善落实。
半年报称,由于该笔欠款已拖欠多年,今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再次将欠款问题及拟定的解决方案以书面形式,向淄博市政府及济南证监局进行了汇报。
截止6月30日,淄博市国资局持有公司8773.91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7.21%,以大成股份目前的每股净资产2.68元计算,如果大股东实行以股抵债,将减少持有大成股份2077.29万股,由于其他股东持股数量不多,如第二大股东仅持有58.64万股,因此,以股抵债不会影响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市场人士表示,这将有助于以股抵债方案的顺利推行。
大股东的欠款主要是大成股份为其代垫的非经营性支出以及离退休费用。大成股份在整体改制上市时,对部分非盈利性资产进行了剥离,本应由大股东管理的剥离资产,却由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三分开”运作不规范,仍由上市公司管理,大成股份为此先后垫付了资金近8000万元,济南证监局曾在2002年6月份要求公司对此进行限期整改。
大成股份曾披露大股东欠款将通过国有股分红、以及淄博市政府拥有的优质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但上市后的几次分红,淄博市国资局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用于认购国有股配股,并未用来归还欠款;之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逐渐降低,2000年至2003年间,公司仅在2001年每10股派现0.3元。
半年报同时显示,大股东于1999年以其持有的淄博热电股份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折合5531万元,作价参与公司配股,但至目前为止,该股权转让手续未办理完毕,公司2002年和2003年的年报也因此被出具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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