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报道,据[今日美国报]2日报道,美联邦证券监管机构最近警告,一些财务报告不实的中国大陆公司正通过反向购并(Reverse Merger)形式进入美国投资市场。
据称这些被反向购并的在场外交易市场交易的空壳公司中有些可能是多年前即已倒闭或已被出售的公司。通过精心策划后,来自中国大陆的某些私营公司先是在名义上被这些空壳公司反向购并,然后通过这些起死回生的空壳公司向美国投资者发行股票。
联邦证券管理委员会表示,反向购并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是原来的法律规定这些公司在出售股票71天后,才需公布经审计后的公司财务报表。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美国证管会将要求反向购并行为在完成交易后的四日内需对外公布公司财务报告。
尽管反向购并在美国属合法行为,承销人收取上市公司推介费也并不违法,但专业投资者吹捧股票时未真实披露其预期收益的做法则触犯了联邦证券法中规定的反欺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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