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3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全体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0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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