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整改通知书。
    公司有关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证券法》有关
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罚款40万元,对原董事长韩国忠处以警告并罚
款10万元,对原副董事长王也难、原董事兼总经理颜秀英、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
元,对原副董事长周家银、原董事周正国、李兴中、赵磊、张松枝、王长河、
王俊峰、张帆、时任董事程志伟、周文普处以警告。
    经公司自查,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大股东配股出资不实情况,漯河市
国资局已于2000年12月5日、6日将所欠资金3118.80万元归还公司;对虚增在建
工程3095.64万元的情况,公司在2000年12月31日已经调账改正;公司在2001年
年度报告中对2000年会计报表中郑州分公司投资收益1119.34万元进行了重新汇
总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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