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
苏国信公司)、江苏省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航空产业公司)和南京
市投资公司于2004年8月4日签署《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
公司(公司持有其66.56%的股份,下称:东航江苏公司)增资的协议书》,同意
东航江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72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8000万元,其中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280万元全部由南京市投资公司以其拥有的在南京禄口机场
的224亩土地的使用权经过评估折价认缴,南京市投资公司获得增资后东航江苏
公司6%的股份。
    增资后,公司、江苏国信公司、江苏航空产业公司和南京市投资公司分别
持有东航江苏公司62.56%、23.89%、7.55%和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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