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与国资委原则上批准的“以股抵债”方案面世刚刚1周,却已遇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些人坚持“迅速推进”,另一些人则持谨慎观望姿态。
近日,经济学家刘纪鹏教授建议,把2004年底设定为一个“纠错”的界限。“2004年底之前完成股抵债的企业,应该予以豁免;之后还不能以现金偿还或完成股抵债的欠债大股东,无论以何种方式还债,均应体现惩罚机制。”
他认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是以前“错误的政策”导致的,因此,关键问题是找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无休止地争论惩戒方法和追问历史旧账,只能拖延解决问题的时机,令投资者利益受损。
电广传媒(相关,行情,个股论坛)(000917)作为第一个“以股抵债”试点企业,得到了刘纪鹏的肯定。他说:“我们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交待,不追究责任;执迷不悟的,重罚。”他认为,对于那些“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滚刀肉”,就得砍一刀。
但是,这种迅速推进的观点并没有得到所有证券研究人士的一致认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表示,首先要看试点完成的情况,想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恐怕难度很大,“平稳很重要”。
为什么还不满意
刘纪鹏认为,能按净资产价格进行“股抵债”已经是“奋斗多年的结果”了,毕竟,绕不过财政部和国资委制定的国有股转让底线: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不满意?他认为,3年前人们支持净资产定价,那时候上市公司平均股价是10.2元,可今天是6.5元。大盘持续下跌,市场价格中枢下降,是人们认为按净资产“抵债”偏高的原因。“如果大盘继续这样,净资产再打八折,股民觉得可能还会高”。
“以股抵债”好比帮人戒毒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电广传媒推出的“以股抵债”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顽疾。但是,这块“改革试验田”作用多大,还要看实施过程中各方的“反应”。
也有与会分析人士认为,证监会和国资委至今没有公布将实施“以股抵债”上市公司的名单,说明今后确定试点的企业也将选择与电广传媒一样的方式,通过发布上市公司公告,公布各自的“以股抵债”方案,而不会“蜂拥而上”。
事实上,最近因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遭到小股东起诉的莲花味精(相关,行情,个股论坛)(600186),也曾传出要成为“以股抵债”试点的消息,但该公司很快出来否认。
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侵占了上市公司9.49亿元(另有消息称11亿元)资金的莲花味精大股东来说,如果实行以股抵债,则其所拥有的5.2亿股股权将有4.4亿股被抵债,其持股比例将由58.82%下降到18%,而流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由41.18%上升到82%,股本几乎接近于全部流通。这样,大股东能否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就是个问题了。
这似乎也是“以股抵债”方案只能进行“个案解决”,而不宜“全盘推进”的理由。毕竟,余额大约为577亿元的“欠款”涉及605家上市公司,其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