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是广大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正因如此,广大投资者一直都希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能更及时更规范一些,而实际上这也是管理层的要求。但从具体的执行情况来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往往令人失望,有的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甚至存在着重大问题。正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因此,今年5月份批准设立的中小企业板,便从信息披露问题着手,把信息披露更规范更透明作为上市公司诚信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但从中小企业板正式挂牌这一个半月以来的情况看,信息披露问题仍然还是困扰中小企业板的一个重要问题。撇开江苏琼花在信息披露上隐瞒国债投资真相这一恶性事件不谈,仅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而言,同样也难以令人满意。
有两个明显的例子。第一个是中小企业板的“第一品牌股”苏宁电器,该公司是7月21日上市的,该股票一上市便高开高走,坐上了沪深两市“第一高价股”的交椅。而且在随后的几个交易日里,该股票继续保持着强劲的上升势头。面对该股票这种高举高打的走势,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如坠云山雾海一般。直到7月28日,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称:200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预计增长120%至140%,这才解开该公司股价高开高走之谜。其实,鉴于很多公司在7月21日之前发布了业绩预告的事实,作为苏宁电器公司来说,是完全可以在7月21日之前发布这则业绩预增公告的,但该公司却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将业绩预告发布的时间至少推迟了一周,从而导致那些不明真相的投资者错过了在相对低位买进股票的机会,也使得那些中签的投资者错失了争取更大盈利的机会,让那些有着“先知先觉”功能的机构投资者因此而发了一笔横财。
而同样的例子也发生在思源电气的身上。该公司8月5日上市,股价高开高走;次日公司发布业绩预计增长60%至70%的业绩预告,结果当日该股票跳空高开,最后以拉涨停报收。虽然该公司的业绩预增公告较之于苏宁电器来说要及时一些,但似乎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关系,同样也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因此,笔者以为,既然中小企业板在信息披露上提出了“更规范、更透明”的要求,那么,对中小企业板上的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及时性上的要求就应该更高一些。特别是对于目前正处在报表披露时期上市而又未披露最新报表的公司,如果其业绩变动的幅度达到应进行业绩预告的规定要求,那么,这些公司最迟在股票上市之时就应该对其业绩变动作出业绩预告来,以便投资者能及时地作出投资决策,同时避免给那些有“先知先觉”功能的机构投资者以可乘之机,为广大的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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