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记者王宇、方益波)34岁的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农民工丁吉芳最近忙得连节假日也不得闲,既不是在厂里加班,也不是急着赶农活,而是忙着在市区里一个楼盘一个楼盘地看房子,“公司给我们建立了公积金,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向银行贷款在城里买房子了。”丁吉芳欢喜地告诉记者。
能在城里买到一套十多万元钱的房子,是月收入不到1000元的丁吉芳从来没想过的事。现如今,通过每月向银行缴纳66元公积金,半年后,她就可以向银行贷到6.3万元期限20年的买房首付款。“我已经在菱湖镇看好了一套90多平米的商品房,到时候把乡下的老公接过来,我们也可以住在城里了。”
在城市乐业安家,这个多少年来在很多中国农民心中怀有的梦想在浙江湖州正在一点点的变成现实。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景华介绍,在市政府的相关举措下,不少企业为了让厂里的熟练工人留下来,不惜投入资金为他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几十家企业为3000多名普通岗位的农民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过不了多久,首批拥有公积金账户的农民工就可以在银行贷款,到城里买房了。
改革开放25年来,浙江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差距逐步缩小。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降低至2.4,低于全国3.2的平均水平。浙江省城镇化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52%。每年有90万农民转化为市民,有900万外省农民在浙江省就业。怎样更好地帮助农民增收,让他们的另一只脚也迈进城市,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机遇和公平待遇,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已成为全省的一项重要工作。
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速了农村居民迈向城市的步伐。弱有所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学,这个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不能完全解决的社保问题,已成为浙江农村社保体系建设的奋斗口号。先于其他省份,浙江率先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全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7.5万农村居民每月都可拿到116元最低生活保障费。
为解决好土地征用后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浙江省为失地农民建立了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全省共有52万失地农民参加了这一保障,占全部失地农民的四分之一。
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浙江省建立了以县为单位的大病统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筹标准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贴15元,提出三年内将此体系覆盖到80%以上农户。
2003年,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接近50%,人均标准达到320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60%以上。浙江省提出,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全免费义务教育,对考上大学的农村贫困学生实行全力救助。
农村的居住条件在向城市靠拢。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农村的居住环境大大改善,不但排污除废问题得到解决,一些村落在保持原始风貌的基础上修建起来的小桥流水、池塘亭榭甚至成为城市游客“农家乐”的游览主题。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顾益康认为,让农村居民享受到城镇居民也能享受到的社会保障、福利和文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和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