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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管理指引正式面世有关配套管理办法正着手制定
昨日,备受关注的《企业年金管理指引》在京发布。另据权威人士透露,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近期还将会同有关部门颁布金融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并开始强制性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研究以及着手制定企业年金监管办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孙建勇表示,《指引》是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进一步延伸,它不仅是企业、基金管理机构业务操作的指南,也是有关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标准和依据。
据悉,《指引》在对《试行办法》进行完整释义的基础上,设计了系统规范的企业年金基金运作流程,规范了从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到退休支付的整个运作过程。从安全性角度,进一步规定企业年金基金须全程托管,制定相互制约机制,强调受托人和托管人的监督职责。
对于基金运作模式,《指引》建立了以受托人为中心的分类原则,提出了法人受托和年金理事会受托模式的两大范畴和八个细分模式。对于基金的投资管理,《指引》介绍了几种不同企业年金计划投资政策和战略资产配置的范例。此外,还为企业和基金管理机构提供了各种合同指引和合同范本,包括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账户管理合同、投资管理合同等。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李正强表示鼓励基金公司参与企业年金管理
在由劳动保障部主办、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办的“实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报告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未来企业年金市场将给各类金融机构带来巨大机遇,也将成为推动金融混业的重要力量。但他们同时也指出,当前应该在税收优惠上给予各地区普惠制,否则这一市场的繁荣将无从谈起。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李正强表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制度设计、框架安排以及六年来的实践,为基金行业在未来企业年金市场和养老金市场中作用的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李正强呼吁,基金公司应该抓住这个历史机遇,在产品设计、流程安排等方面积极实践,中国证监会将会对此进行积极鼓励。同时,他也希望通过和劳动保障部的合作,加强对基金行业的监管。今后将制定高管人员、托管银行等的管理办法,并在投资领域突出监管重点。
劳动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孙建勇提出,年金市场将有力推动金融混业的发展。对此,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李伏安认为,银行今后不仅可以担当托管人,还可以开发账户管理人的职能,甚至充当起基金管理人的角色。中国工商银行行长田瑞璋也表示,工行将会探索以发起设立养老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方式,力争成为基金管理人。
此次报告会上,众多发言人一致呼吁,当前必须及早落实对企业年金进行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否则就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劳动保障部法制司巡视员党晓捷分析指出,目前的政策仅对东北地区以及上海、深圳的试点给予优惠。能否推广到“普惠”阶段还需要后续的工作推动。不过他也认为,目前国税总局已经把优惠的审批权下放到地税一级的层面,地方年金市场发展的力量将会有力地推动这一进程。
据分析,航空、电力、邮电、铁路等行业的年金基金试点有望先行一步,特别是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均有不错的运作基础。以电力系统为例,由11家电力企业联合成立、涵盖140万名职工的国家电力年金管理中心已成立,并已按照新的办法展开年金规范管理试点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