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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袁立波)TCL(相关,行情,个股论坛)集团(000100)今日公告称,针对有关媒体指公司不符合分拆条件、重组计划可能搁浅的报道进行了澄清,指出证监会通知的颁布不会对重组构成不利影响。
据悉,8月11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境内上市公司的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条件、信息披露以及财务顾问职责等作出规定。其中两条规定为“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公司表示,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的净利润反映的是公司吸收合并、整体上市前的财务数据,吸收合并、整体上市前,公司只是通过原持股56.7%的TCL通讯(相关,行情,个股论坛)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TCL移动电话36%的股权,实际持有的权益仅为20.4%。按照20.4%的权益享受比例计算,TCL移动2003年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分别为8.1亿元和21亿元,TCL集团2003年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分别为5.7亿元和22.63亿元。因此,TCL移动净利润对集团的贡献率应为28.99%,TCL移动净资产占TCL集团的比例应为18.93%,均低于通知中规定的条件。
公司还表示,如果按照吸收合并、整体上市后的口径计算,在公司持有TCL移动股权比例上升到36%的同时,200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相应增加为6.87亿、净资产增加为50.47亿。
因此公司认为,证监会通知的颁布不会对重组构成不利影响,但重组上市还需要经TCL国际股东大会批准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的认可。
根据重组计划,重组完成后,移动电话业务40.8%的权益由公司已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子公司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TCL国际持有的该部分权益原本已经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移动电话业务36%的权益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