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8月16日电(记者武勇)记者16日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延长3个月之后,16日正式到期。
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证券市场投资人要求银广夏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至2004年5月15日届满。为保护广大证券市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从2004年5月16日延长至2004年8月15日。因8月15日是星期天,顺延一天至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