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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牌灵芝茶,从字面上看,是一种含有灵芝成分的饮用茶;从企业的宣传资料上看,又像是一种药,因为它能“抑制肿瘤、抑制糖尿病并发症”等;从它宣传的“疗效”上看,更像是一种旷世“仙药”,除了能“治”百病,还“救活的生命垂危者不计其数”———
卖食品还是卖药品
8月10日,记者在合肥阅读当地一家颇有影响的报纸时,看到了随其“发行”的“仙牌灵芝报”,亦即夹报广告。经调查了解,这份由四川仙牌灵芝集团主办的内部资料在合肥已“发行”了3期,每期10万份左右。四川仙牌灵芝集团在合肥印刷并广为散发自己的内部资料,其内容为何?意欲何为?
推销其灵芝茶和灵芝胶囊,无疑是该集团散发内部资料的根本目的,本来也无可厚非,但企业的宣传却严重超越了审批范围,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才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仙牌灵芝茶,本是一种不含茶叶的颗粒冲剂,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77]第687号,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耐缺氧、抗疲劳。但在企业的宣传资料上,让人感觉到好像是一种“仙药”:控制糖尿病喝仙牌灵芝茶;女士痛难言,仙茶除隐患;抑制肿瘤喝仙茶;“起死回生”用仙茶……
除了利用“仙牌灵芝报”宣传仙牌灵芝茶的众多功能外,该企业还利用自己的网页进行超范围宣传。8月11日上午,记者查看了仙牌灵芝茶集团的网页,仅标题就让人眼睛“为之一亮”:“仙牌灵芝为他除顽疾”、“长了包块没开刀,喝上仙茶瘤自消”、“孩子喝仙茶,健康聪明喜全家”等。
我国患病的人不少,望子成龙的人更多,如此“宣传”下去,其价格不菲的产品一定不愁销路。该公司合肥专卖店的经理袁剑证实,随着宣传推广,来购买产品的人数也在增加。
这种宣传合法吗?记者带着该企业的宣传资料采访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赵有周处长。看完记者提供的“仙牌灵芝报”,赵处长一针见血地指出:保健品只能宣传经审批的功能,决不准宣传疗效,它是虚假宣传,也是违法宣传。赵处长边说边打开办公桌上的《广告法规汇编》。《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能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宣传中扛起大旗迷惑人
四川仙牌灵芝集团企业除了利用自己广为散发的“内部资料”超范围宣传外,还抬出卫生部、华西医大为自己“添彩”。
“国家卫生部以前对保健食品申报功能的数量没有限制,由于仙牌灵芝茶这类特殊保健品的众多功能而改变了相关法规。因为仙牌灵芝茶的功能众多,如果全部“审批”的话,全国的其他保健品厂便无法生存,于是,卫生部及时下文,审批一种保健品不能超过两种功能,也因此,造成了企业的包装浪费。为此,卫生部一再希望仙牌灵芝集团给予理解”。
以上内容节选自“仙茶灵芝报”。国家卫生部是否因为仙牌灵芝茶改变“规则”暂且不说,拿卫生部这样的国家机关来“说事”,其本身已违反了《广告法》。
除此之外,该企业还反复强调:经国家卫生部指定的医疗权威机构华西医大反复实验印证,仙牌灵芝茶具有免疫调节、耐缺氧、抗疲劳、抗辐射、促进生长发育、抑制肿瘤、改善睡眠、改善记忆、改善贫血、改善性功能、调节血脂、调节血糖、保肝、延缓衰老等众多功能。细数它的功能有14种之多。记者不禁要问,卫生部为何不批准“抑制肿瘤”等更重要的功能呢?如此有众多“疗效”的产品,国家有关部门为何不发“新药”证书呢!退一步来讲,即便是药品,利用医疗机构进行宣传也属违规行为。
为客观起见,记者将采写的新闻初稿传真给了四川仙牌灵芝集团,希望他们对文稿中不准确之处给予指正。但他们却给记者传来一份“工商如此‘执法’,民企谁不‘挨剐’——致乐山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不知何意?
该公司一男同志在给记者的电话中一再强调,他们的宣传不违规,这样的宣传活动在全国其他省市都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