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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姚 峰 上海报道
历时6年的农网改造渐入“收官”环节,一场彻底清查全国范围内的农网改造资金流向的行动才刚开局。
8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要求各省级电网公司迅速开展农网改造工程“回头看”的检查整改工作;而就在之前的8月4日,全国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回头看”会议也在北京召开。
这次电网公司的自我反省源于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组此前对全国14个省的农网改造专项检查。显然,检查结果不容乐观,在水利部一份下发给基层的通知中这样写道:
“今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查办对全国14个省农网改造工程进行稽查发现,普遍存在虚报项目、虚报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挪用、挤占资金,物资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要求各部门、各项目法人立即开展农网改造工程自查自纠工作,彻底纠正农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这是对超过3000亿元投资的诘问。
3000多亿农网改造“回头看”
水利部水电局的一位人士说,7月27日下午,水利部水电局紧急接到国家发改委稽察办通知,30日下午要紧急召开有电力和水利部门参加的全国农网改造工程稽察情况通报会。会上,发改委再次严肃通报了专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强调国家发改委将于“今年底再次对农网改造进行全面稽查”。
农网改造始于1998年,在此之前,因为中国农村电价普遍高于城市1倍左右,有些地方竟达3元/千瓦时以上。国家便进行农村电网改造、改革农村用电管理体制和实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也称“两改一同价”。
农网改造工程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国网公司的资料显示,1998年公司系统农村居民生活照明平均到户电价0.756元/千瓦时,到2003年5月底下降到0.497元/千瓦时,下降了0.259元/千瓦时,降幅达34.26%。国网公司的一份报告显示,经过农网改造,“农村电价大幅度下降,年均减轻农民负担400多亿元”。
从1998年到2004年的6年中,全国一、二期农网改造投资规模2885亿元,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含原国家电力公司)累计完成投资2141亿元,南方电网公司累计完成投资351.4亿元,全国水利系统累计完成投资213亿元,以上三部门累计投资总和就超过2700多亿。加上2003年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县城电网改造投资计划624亿元,农网改造总的投资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3000亿。在以上投资中,20%由财政债券安排解决,作为农网改造工程的资本金,其余80%由农网工程改造法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这很可能已经远远超过了当初设定的投资规模。1999年,时任原国家计委副主任的张国宝在一次讲话中说:“到现在为止,全国已批复的总投资规模是1820亿元,这批投资规模没有包括农林部门所属的电网,但我们希望这80亿元的投资能在已批复的总投资规模内调剂解决。”
从1820亿到3000亿,1200多亿差距形成的理由或许可以很多。但国家发该委还是查出了不容回避的原因。
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表示,发改委对全国农网改造专项稽查发现,“问题也不少,有些情况还很严重、性质恶劣”。
因为农网改造的贷款都是要由工程改造法人归还,所以在农网改造工程上马伊始,原国家计委副主任张国宝就多次告诫:“请有关省市、区再认真审核一下投资规模,使投资规模与承贷能力相匹配。投资规模的大小,要和现有的销售电量和电力需求的增长情况相匹配,不能盲目扩大投资规模”。
肥乡稽查撕开黑幕一角
此前发改委并不计划如此彻底地改造检查农网,而只准备在地方、行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但在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通过三次检查,发现了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电力局的严重违规后,改变了原来计划的检查安排。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发改委办公厅5月10日向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通知中,指出肥乡县农网改造存在问题主要包括:1,虚报投资完成,重复申报项目,套取农网建设资金。其中仅二期农网工程就虚报10kV线路13条,套取投资198.28万元。一期农网竣工验收时,该县东街等7个村根本没有改造,但县电力局隐瞒上述情况,虚报东街等7个村完成投资134.5万元进入决算。二期又将7个村重复申报,工程决算投资98万元。一期农网工程结束后,县电力局未按财务决算相关规定办理资金、物资交接手续,而是以不真实的债权债务交接表进行简单交接,通过二期工程使用一期剩余物资重复支付物资材料款,套取资金391万元。
2,资金帐外循环,私设小金库,严重违纪。小金库共涉及金额819.06万元,包括施工费785.34万元、收取材料回扣28.89万元和存款利息4.83万元。帐外帐由农网工程会计兼出纳1人管理,公款私存长达三年,计划外项目列支211.02万元,县电力局截留资金208.65万元,白条甚至借条列支工程款,已查实金额308.8万元。
3,竣工决算倒算帐,财务帐、工程决算资料失真,截留、挤占、拆借农网资金。核查发现,该县农网l0kV以下工程决算与概预算基本一致,竣工图与设计图大体相同,但与实际情况严重不对应,财务帐本和工决算资料严重失真施工费结算缺乏依据,无合同,无结算单。此外县电力局截留错发材料款57万元,挤占141万元用于支付1998年以前集资项目贷款、l0kV以下工程征地、审计罚款和购买办公用微机等,拆借414.7万元用于支付趸售电费和农行贷款质押金。
4,物资管理混乱,自采物资违规加价。检查发现,县电力局农网自采物资普遍加价,已经查实的违规加价共计310万元。该县电力局以高出成本价12~14元的价格,向168个村收取电表箱款124.8万元,多收表箱费用47.8万元,从中支付了汽车等费用20.79万元,截至2004年2月多收费用仍未退还。
5,县电力局严重缺乏内控制度,管理漏洞大。大笔农网资金随意转款,2000年12月至2001年4月,县电力局分3次将305万元农网资金转到下属工程处帐户上,又于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分9次转回农网账上,资金体外循环长达1年多时间。
6,竣工验收层层走过场,审计、验收部门严重失职。县电力局却一直抱着侥幸心理,一再隐瞒事实,在各级验收中蒙混过关。
绝非个案
发改委要求,针对肥乡县农网改造工程出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河北省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检查农网改造工程,堵塞漏洞,杜绝此类现象。
据悉,肥乡县的事情被查实后,肥乡县电力局原局长张孟岳已被免职,另两位副局长被调离。邯郸全市农网改造资金共计投入21亿多元,而肥乡县投入7436万元,而此次被查出的违规资金就高达3587万元,接近总投资金额的一半。
肥乡县绝非孤例。2002年6月审计署向全国人大所做的审计报告中,就审计出农村电网改造资金巨大的资金黑洞,当时共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9亿元,占审计资金的3.15%。
而据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介绍,2003年四川省电力系统(含地方电力)发生职务犯罪案件59起,而其中农网改造工程发案突出,59起案件中,49%的案件是在农网改造工程中发生的。
记者向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了解到,近年来电力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势头。2003年,在该省的行业、系统犯罪案件统计中,电力系统列第四位,今年以来已位居第一。而其中涉及农网改造的案件占了绝大部分。而今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查处的18起职务犯罪均与农网改造有关。
据丽水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介绍,农网改造项目的作案手段主要包括,一是利用电力设备采购权与工程发包权受贿。“虽然大宗物资由市电力局统一负责招投标,但县电力局有权选定入围企业,且小额物品由县电力局自行采购。”二是利用负责农网安装设计与工程管理的职务便利,向工程承包人收受所谓“设计费”。三是虚开发票,贪污公款。
发改委在肥乡县还发现,该县审计局作为10kV以下工程的决算把关部门,在进行为期数月的审计之后,出具了一份与事实出入较大的审计意见书,对严重违规行为没有任何披露,工作严重失职,为县电力局套取农网资金、验收蒙混过关大开方便之门。“特别恶劣的是,审计局乱罚款10万元、擅自截留坐支应上交国库的漏交税款3万元。”
发改委彻查14省
国家电网公司在发改委肥乡县农网改造的整改意见下发后一周之内,紧急召开了“农网改造工程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国网公司总经济师、电工作部主任李振生指出了陕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和河北省肥乡县农网改造工程的种种问题。
会后,一份关于召开农网改造工程“回头看”检查整改工作汇报传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必须要在6月底以前,将“回头看”检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至国网公司。
知情人士说,发改委对肥乡县农网改造的检查结果引起了国务院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发改委对全国的农网改造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工作。
于是,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组在6月份,派出了14个稽查小组,分赴浙江、江西、广西、吉林等14省进行彻底检查。
知情人士说,发改委在此次检查中,发现农网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计划项目调整不及时履行审批手续;招投标、合同管理不规范;设备材料取费超标准;工程物资节余较多;拆旧物资处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决算不实;验收走过场;部分节余资金未及时安排计划;工程量完成不真实,而且这些问题在各个省都“普遍存在”。
7月16日,国家电网公司不得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单位再次对农网改造工程进行彻底的检查,防止“回头看”工作走过场。国网公司的这份文件中坦承,之前进行的检查整改“个别单位工作一般化,‘回头看’检查整改还不够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