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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宏观调控各项措施的逐步到位,我国各级政府通过积极疏导价格矛盾,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使物价上涨势头出现减缓迹象。
今年以来,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持续上涨趋势,1至7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8%,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2.6%,工业生产资料流通环节价格总水平上涨14%,是1997年以来同期最高涨幅,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为防止价格总水平上涨过快,各级政府在价格监管调控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调控,积极疏导价格矛盾,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等。从目前情况看,这些措施已经收到了明显成效,价格总水平上涨势头有所遏制。目前,中国粮食价格基本稳定,钢材价格趋于平稳,化肥涨价趋势得到控制,工业消费品价格持续回落。今年1-7月,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4%、1.6%和1.6%。
据分析,今年以来的物价上涨,是我国经济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的反映,具有一定惯性;由于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然偏大,煤电油运紧张状况尚未有效缓解,粮食和能源、原材料涨价的连锁反应还会进一步释放。因此,今后一个时期防止物价过快上涨的任务仍很繁重。继续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防止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仍然是各级政府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这些价格调控工作包括: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防止粮食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继续实施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适当改进和完善化肥价格干预措施,促进化肥生产流通,保证市场供应。同时,抓好已出台电价政策的落实,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等。
另据了解,我国部分地方统计局在对天津、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武汉、南京、沈阳、西安、哈尔滨等10个主要城市的部分重点食品和服务性收费价格进行调查及比较分析后认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本轮价格上涨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已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3.8%。其中,城市上涨3%,农村上涨4.6%。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6%。分类别看,食品价格上涨9.5%;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居住价格上涨3.7%。
专家表示,物价上涨对市民生活水平的影响,取决于价格的变化使居民消费支出增加幅度和居民对价格变动的承受能力两个主要方面。价格上涨必然会带来居民消费支出的相应增加。从各城市情况看,上半年居民对涉及价格上涨的商品和非商品消费的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部分消费项目的支出甚至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超常增长。上半年10城市居民消费支出均接近或超过了收入的增长幅度。受价格影响较大的消费支出,更是达到了两位数的增长。尤其是食品、一些非商品以及服务性消费,属于居民每天都要发生的“刚性”消费范畴,它们涨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更直接,更强烈。
至于居民对价格变动的承受能力,则主要是由居民收入水平及其增长所决定。从10城市收入和价格的变动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在价格上涨的同时,各城市的居民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收入增幅多达两位数。但与此同时,6月份各城市的消费价格指数涨势更猛,多数城市的价格增幅已超过5%的通涨警戒线。如在6月份,哈尔滨的消费价格涨幅达到6.5%,西安达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