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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震荡。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事情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究竟是公众媒体的“假想敌”、恶性竞争的“替罪羊”还是亟待整顿的“人民公敌”,不再需要我们轻易下结论。但“新兴事件”带给我们很多有关医疗市场变革与发展的思考,也许它将演化成医疗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符号。
首先,医院该不该拿那么多钱打广告,广告的内容到底有没有虚假夸大是我们所关心的焦点之一。宣传本身自己属正当的经营行为。任何广告都讲求真实性,应该值得信赖,医药广告更不能例外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这需要广告审批时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更加严格的监控机制,通过专家审查,以及老百姓对不实的广告内容进行投诉等各种渠道进行有效的制约。
其次,究竟采取什么样的价格制约机制,才能使老百姓获得用理想的价格享受满意的治疗呢?其实,相对于其它的行业来看,追逐利润和效益的同时,也同样面临着老百姓的优选,市场竞争的最后完全可以带给人们更多的福利。价格的制订所依据的必然是市场的需求。根据消费水平及需求的不同,必然会有服务水平的不同,也必然对应着相应的价格水平,“顾客”在医疗领域照样也发挥着“上帝”作用。不能否认,完全的市场机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这时候就应该由政府干预消除市场垄断所带来的暴利。
我们不禁要问,医院实行企业化运作的过程中,公益性和商业性是否能够兼顾呢?都说“医者父母心”,医院始终代表了一种社会公益,肩负着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而企业逐利的本性则往往与之相背离。医疗产业的完全市场化并不是很早的事情,随着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长大”包括外资医疗机构的参与,中国的医疗市场不断壮大和扩充,必然需要与之相应的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的成熟和完善。另一方面,“病急乱投医”使部分劣质医院有机可乘,患者往往缺乏应有的医疗常识和求医问药的判断力,对医疗行为的无知同样也给医患关系和治疗进程带来很大困扰。中国的医疗市场化发展,必将经历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相关监管机制的健全的确势在必行,在实践探索中相关的管理机制也必然随之不断完善。(华夏时报 刘亚明独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