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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旅首次将“小费制度”引入国内游的做法,近日引来各方争议,昨天的北京晨报上,我们看到了针对此种做法官方正式的表态:“只要是游客自愿,旅游局是允许的。以前国家旅游局的确有规定禁止小费,但该文件已被废止。”(《北京晨报》
相信这话,绝对是为广东中旅“小费制度”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也为国内其余旅行社同样采取此招扫清了推行障碍,更是对连日来沸沸扬扬“小费争议”的权威说法。
在旅游市场全面接轨国际,国人消费水平和旅游需求大幅提高的前提下,我丝毫不认为小费问题就是铁板一块,而且对旅游企业来讲,其经营活动只要不违法违规,官方也确有保持尊重的必要。但我还是想代表那些对“小费制”耿耿于怀的普通百姓问一句:作为普通游客,对于旅游服务,他们最需要是“小费制”吗?
我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几年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市场日渐红火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国内游境外游大行其道,特色游假日游随之而生,这当然给旅游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相当不错的机遇。但与此同时,在旅游行业中,有关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那么视旅游与“冤大头”,致使游客旅客过程中权益大受其害的现象,屡屡发生。可以这样讲,对于旅游,老百姓最希望的首先是一个满意的旅游消费服务。
当然“小费制”,其提出其理由看上去也是连着服务的,那就是如果你觉得导游提供的服务让你满意,那么你出小费来。但仅以小费一招,来换取旅游的优质服务,这现实吗?笔者前些日子去了一次云南,发现当地的导游都拿零工资,他们的导游所得,全来自游客购物时店主支付的回扣,就连开车的司机也在其列。所以,好多次,当一个又一个消费场点的门口,游客和导游之间,其实是作着一场心理上的较量,一边是带你来了看你买不买,一边是我就是不花分文看你怎么样。但在如此较易中,损失最大的还数游客,毕竟到此一游,机会难得,而太多的消费点让本来紧张的行程错失了不少真正值得一去的好景点。
所以,在我看来,既然要让游客真正满意,既然“小费制”都已经得到官方的默许,“小费制”其尝试也未曾不可,但小费制的推行必然要与旅游行业的“大清盘”相配套才行,那就是将旅游真正回归其自身,而不要将其陪绑上“购物游”、“消费游”上;让导游真正回到其真正的工作上来,而不是挖空心思,盯着游客的钱,作着店家的“托儿”,这无疑需要旅游企业在线路的安排上、在费用的收取上、在服务的意识上进行全方位的改进。否则就算“小费制”得到了有关官员的认可,也绝不会得到游客的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