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举报国税违法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可获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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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SOHU.COM 2004年8月20日17:16
[ 石小磊 ] 来源:[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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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国税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即日起,市民可选择多种方式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既可实名举报也可选择匿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国税机关将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计发奖金,最高不超过所罚款的10%。 根据规定,市国税举报中心受理举报范围包括偷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以及抗税的行为,虚开、伪造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购买发票的行为,非法提供、取得发票的行为等。举报人可以书面、电话、电报、口头、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若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举报中心将尊重举报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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