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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的张永文语调颤抖:“大电网借农网改造强行上划小水电,这是在侵吞地方资产。”张永文是福建省三明市水利局一名“老水电”,和水电打了30多年的交道。
三明市地处闽西北,辖内森林密布,三大水系纵横交错,农村小水电发达。张永文说:“水利、电力本是一家,大小电很长时间以来都相安无事。”张永文所说的大小电是指以大型水电、火电为主的国家电网和以小水电为主的地方电网。
从1998年国家开始农网改造的时候起,水利、电力两大系统针对农村小水电的矛盾开始激化。现在,6年过去了,农网改造已经到了“收官”的环节,而这一幕昔日兄弟之争却丝毫未见缓解的态势。
四川省地方电力局李其道说:“三明存在的问题不是孤例,类似的现象几乎在全国都存在。”
兄弟反目
建国以来,水利与电力部门经历了两次分分合合。一次在1958年,中央决定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一次是在1982年,水利、电力两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虽然到1988年,随着能源部的成立,水利、电力再次分家,但两者之间一直相安无事。直到1998年开始的农网改造。
农网改造涉及巨额的农网改造资金,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以谁的名义来取得农改的贷款?
福建由于水电资源丰富,农村小水电发达,所以,在农改上马伊始的1998下半年,福建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从本省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对农网建设改造资金实行“一省两贷”,在经济综合部门统筹安排下分别由电力、水利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国家计委以计基础〔1998〕2244号文件批复同意该省实行“一省两贷”,安排农网建改计划资金47.1亿元,其中地方小电网部分37亿元。
但是,随后福建省经贸委、电力局提出,不仅对省级电网要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还必须对一个省所有的输电网和配电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从而在福建省引发了有关部门对一省“两贷”还是“一贷”的激烈争议。
据张永文介绍,“两贷”是指电力、水利两部门都获得国家贷款,共同进行农网改造,而“一贷”是指由福建省电力公司一家出面获得贷款。“道理很简单,谁取得贷款,谁就取得了农网改造的主导权,‘一贷’架空了水利部门。”
随后,福建省政府明确了把“一省两贷”改为由省电力局(中央电力企业)一家对农网建改资金实行“一省一贷”的政策,并由中央电力企业对所有地方小电网包括所有自供自管县的供电电网实行全面代管,以此为过渡,然后进行控股股改,达到直接管理,实现从输电网、配电网到城乡用户灯头的一家管网。
在福建省的有关农网改造政策中,其中一条是,“不签代管协议就不安排农网资金”。张永文认为,这是典型的电力部门借农网改造强行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为什么要由大电网实行代管?并非我不想管、主动委托你来代管,更不是我管不好、请求你来代管,而是强行代管。”
但三明市电业局农电办的一位人士表示,所谓地方电力资产多属乡镇政府管理,职权不明,“电价随意定,层层趸售,层层加价,让农村电力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而且,大电网、地方电网及小水电之间各占一块,各自为政,相互争抢市场,重复建设。所以,“委托代管是为了保证农网改造的顺利进行,也为农改资金的合理使用提供保证”。
也就在1998年,国家取消了水利部农电司,将小水电的管理职能转交经贸委。由此,水利部门管电的职能再度削弱。三明市的10个自供自管县电力公司被强制“代管”,电网被强行收走,张永文认为这使三明的水电行业受到很大冲击,“水利系统国有资产大量转移、流失”。
中国投资协会理事、电力专家陈望祥认为,国家制定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实行“代管”政策的目的是加大省电力公司对农电经营管理的责任,这是一件好事。但他强调,代管绝不意味着省电力公司对地方水电资产的无偿占有,也不是对地方电力资产进行改制。
但三明市电业局认为,县乡一体化管理,保证了农村电价的降低、农村电力优质服务的实现和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而张永文的态度却与此截然相反:“1999年三明市水利局召开农电工作会议时,我们一致认为1999年是三明市水电系统的悲哀年。”
矛盾升级
但是,让张永文想不到的是,代管、上划只是水电系统“悲哀”的开始。随后,“大电网利用其所垄断的电力市场,千方百计地压低小水电上网电价和电量,使不少小水电站出现生存危机,有的被迫出售,加速廉价甚至强制收购小水电及抢夺小水电资源的开发”。
张永文介绍,三明市嵩口坪水电站装机6400千瓦含一中型水库,以2300万元卖给了三明市电业局的三产企业福建优恩电力开发公司,“这个价格,按现行工程造价其卖价还不够建设该电站的拦河大坝和水库,岂不是把电站白送了”。
另外一座装机为1.3万千瓦的电站,因为效益、技术经济指标好,大电网多次想收购,但一直没能成功。后来三明市准备建设新的水电站时,大电网就称“不卖给我,电站就不能上网”。结果,该电站仅售4300万元,而按照现行造价应在1亿元左右。
国务院2000年69号文件指出“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包括电力资产的重组、上市转让、划拨及主业外的投资等;凡项目未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经变现所得的资金应停止使用并予以暂冻结。”2003年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三部委发布37号文件,再次要求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
因为收购这些水电站的福建优恩电力开发公司是三明市电业局的三产企业,张永文认为这些收购违反了上述规定。这些被廉价出售的电站,一到电业部门手里就身价倍增,电业局就可获取更多的利润,其职工就可分到更多的“红利”,而小水电站的职工就会大量下岗失业,地方工业就必须付出更多的电费。
除了收购水电站,在电量盈余、电网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电力部门以所谓的“丰水电”、“低谷电”、“计划外电量”及“无功缺额”等为由,将本系统之外小水电所发的这些电量列为“不计费电量”。据调查,三明市平均每年约有1亿千瓦时电量作为不计费电量。
李其道也认为,“小水电”的收购者多是省、市、县电力公司的“三产”和“多经”企业,和电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电力体制改革开始后,以前的网省电力公司实际上成为电网公司)。这就意味着厂网根本没有分开,更谈不上今后的“竞价上网”了。
此外,张永文说,在实行“一省一贷”之后,福建省电力工业局实行物资统一调拨的办法,即直接调拨物资而不拨付农改资金并从中谋利。以水泥电杆为例,12米的拔销杆出厂价为600元左右,而其向县电力公司结算价高达1000多元不含运费。配电变压器、瓷瓶、导线、横担等线路器材加价幅度在20%-25%。“这次农网改造大部分是10千伏及以下的网络,省电力公司从物资采购、统配中渔利不小”。
记者随后向福建省电力公司求证时,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以主管领导不在为由婉拒回答该问题。但他强调,经过多年的电网建设和改造,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已经通过了省政府组织的竣工验收。而且全市农村平均电价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73元下降到0.407元,共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5384万元。
地方电力资产难题
在水利、电力两大系统争论的背后,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颇为紧迫的问题:地方电力资产到底该如何划分?
电力系统担忧,代管只是一种政府委托管理行为,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可以随时变更。三明市电业局的一位人士就担心:账面资产在省电力公司,实物资产及其使用收益在县供电企业。省公司很难获得在代管县供电企业的资本收益,很难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还有更为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一、二期农网改造,几乎每个县电力公司的固定资产都比改造前大幅增加,这使得国家电网公司日益关注原来属于各个县的电力公司的产权归属问题。
以福建省为例。该省总计安排农网建改计划资金47.1亿元,分为占农网建改投资20%的资本金部分和80%的银行贷款部分。对于资本金,福建省电力公司认为必须全部作为其出资。地方普遍认为,农网建改资本金应是国家投向县市农村交由地方投入使用的,使地方获得应有的投资规模和享受应有的产权权益,所以,省电力公司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贷款部分,福建省电力公司认为银行贷款由其统贷统还,己成为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产权必须全部归属大电网。地方政府认为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是摊入电价的,由地方用户承担,所形成的资产产权应归属小电网,或至少应作为股份企业共有产权,双方按股分享产权权益。
福建省水利厅的一位人士直言,省电力局若将统贷统还的银行贷款作为其投资,必须符合《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否则属违法,而福建农改投资47.1亿元的投资早已超过了省电力公司净资产的50%。
事实上,农网改造是靠与地方共担风险、共尽责任,并靠建立还贷加价政策才能偿还,怎能把这样形成的资产产权全部归属大电网?该人士直言:“我的产权变成你的产权,你再享有我的产权权益,这是对地方电力资产的‘双层剥皮’”。
但国家电网公司农电部一人士认为:一、二期农网改造工程在农电系统中形成的这笔巨额资产,是靠各省电力公司从国债资金和商业银行“统贷”资金的投入而形成的,并在各省电力公司相应发生了一笔巨额债务。既然农网改造工程所形成的资产和各省电力公司的负债及还贷责任相对应,农网改造形成的资产产权就理应归属各省电力公司所有。
在争论悬而未决的情况下,一个协调方案认为,各省电力公司以农网改造的新增资产和地方政府原有的资产作为比例,按照股份制来组建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但这种方案在实践中却困难重重。原因在于地方电力资产在交由省电力公司“代管”前并未进行资产评估,而现在如果进行评估,在目前“代管”的背景下,必然是在各省电力公司的主导下进行,无论什么样的评估结果都很难让双方满意。
更为重要的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输配分开”,地方电力作为配电方,省、市电网作为输电方,“现在如果通过股份制成为一家公司,这反而强化了输配一体化,不仅不能打破电网的垄断,反而强化电网的垄断。”陈望祥表示。
煤炭业人才“大逃亡”
8月上旬的一天,重庆的地面温度可以烤熟鸡蛋。
从招生办公室出来,迎面就扑来一阵热浪,但幸大学仍然感到心情爽极了。幸是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党委书记。
中午,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送来的报表显示,今年报考煤炭专业的学生,每个专业都超过了40人。
而几年前,采矿、地质、测量、通风、机电等专业最多能招七八个学生。今年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显示,全国与煤炭有关的普通高校及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的招生情况呈明显上升趋势。
“电力紧缺让煤炭行业呈恢复性增长,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对人才的需求大幅增加,煤炭专业人气回升也就成为必然。”幸说。
人才大“逃亡”
与煤炭专业升温正好相反,煤炭行业正面临着人才“大逃亡”之痛。
7月28日,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对外透露,重庆国有煤矿人才流失严重,仅南桐矿务局就有30余名矿长离职,500余名矿工要求转会,其中鱼田堡煤矿和东林煤矿瓦斯钻井人员更是集体“逃离”。
重庆天府矿务局下属电厂,包括中干在内有15人集体辞职,中梁山煤矿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采掘工人有86人辞职,其中技术人员有9人。
如今,松嘡矿务局6队生产矿井有采矿专业技术人员168人,仅占职工队伍的1%;通风与安全技术人员29人,占职工总数的0.17%;地质人员20人,占0.11%;机电专业人员91人,占0.53%;测量专业13人,占0.076%。
状况还在不断“恶化”。
幸大学透露,现在一个采煤队能有一个中专学历的领导就不错了。
随着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大规模出走,其后遗症开始显现。其中天府煤矿的人才缺口已经上千人,为此,不得不减少开工,并将煤炭开采的三成份额外包。
南桐矿务局办公室副主任杨智说:“矿工中农民工比例越来越大,部分矿已经超过50%。”
不仅仅是重庆,全国煤矿都面临着人才流失之困。
某矿务局宣传教育处长称,1997年以前,煤炭高校毕业生的70%,分配到了煤炭行业就业,其中,地矿类专业毕业生到煤炭行业的达90%。这些人才已成为煤炭行业经营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主体。从1998年开始,由于产品销路不畅、经济效益下滑、技术改造滞后、安全事故频发,煤炭全行业不景气,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也遇到了新的困难。
根据一项针对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9所原煤炭高校的统计,1999-2002年共有毕业生37931人,到煤炭行业就业的有3538人,占9.3%;其中地矿类专业毕业生1454人,到煤炭行业就业的768人。除了到机关、院校、科研院所者外,真正到煤炭企业的不足500人,每年平均100人左右。全国现有2733个国有煤炭企业,平均每个企业才摊到0.034人。
“几年前,我们组织五大矿务局招了100多名大学生,几年过去了,如今只有1人还在煤炭系统干!”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一处长感叹。
2003年煤炭行业的调查表明,96%的煤炭企业缺少机电专业人才,89%的煤炭企业缺少采矿专业人才。此外,通风、安全、选煤、煤化工等专业人才也相当紧缺。完全实行综合机械化采煤的企业拥有的本科学历专业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2.93%,在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人才仅占10.2%。
人才流失已经成为中国煤炭业及能源安全潜在的最大问题。
公开资料表明,2003年,全国生产煤炭16.67亿吨,而且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煤炭行业整体形势趋于好转,效益开始明显上升,在此情况下,众多从业者为还是何选择了辞职?
“辞职后这些人有两大去向,一是转行,二是去一些民营煤矿。”贵州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一位官员直言,电煤价格上浮后,一些私营煤矿更是重金“挖”人。面对这种状况,许多国有大煤矿只有干着急。
而深层次原因则是多年来电煤两大行业之间的恩怨,让煤炭业一直处于被“打”“压”状态,话语权一度丧失。
煤炭业处境
煤炭业总是喜欢称自己为“弱势群体”。
上世纪90年代初是煤炭行业命运的拐点。这一轮改革,煤炭行业除电煤之外实现了市场决定煤炭价格的机制,而由此开始,国家对煤炭行业的投入也变成了“拨改贷”。
从此,煤炭行业的发展变得步履蹒跚。
受各方因素影响,到2002年,全国的许多煤矿已走到了破产边缘。而在此期间,国家给予的“政策性破产”政策将煤炭行业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据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官员透露,仅重庆天府、南桐、松嘡等五大矿务局剥离的债务就超过了10亿元。
剥离债务、电煤涨价,煤炭行业的利润有所回升,但是并未脱困,“如果扣除对煤炭行业的财政补贴,我们仍然处于亏损状态。”贵州一矿务局局长坦言,煤炭行业并没有真正脱贫解困,尽管目前补贴后企业不亏损,但这个不亏损是以牺牲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为代价的,是以职工收入低、生活质量差为代价换来的。
前不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对全国13个省区的煤炭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规模以上安全欠债300多亿元;国有煤矿职工的收入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电力、石油行业相比差距很大;目前累计拖欠在岗职工工资43亿元。
煤炭部门一官员称,煤炭行业的尴尬处境虽然有多方面原因,但是扭曲的电煤价格是最主要的。
目前,电力用煤由于供电量的急剧增长,占煤炭产量的比例已达到50%左右;而合同电煤价格与煤炭的市场价差也在逐年加大,当初国家对合同电煤的指导价为每吨比市场价低10元,之后由于市场煤价的不断攀升去年已经扩大到30多元,而现在其差额最高达100多元。
“如果按照市场价与政府对电煤的指导价计算,11年来煤炭行业的电煤供应减少收入超过数百亿,而且,有些地方的电煤供应,电厂对政府定价还要进行大幅压价。现在电煤涨价,很大程度上是恢复1997年的水平。”
贵州煤炭工业管理局一人士称,2003年前,贵州的电煤供应价格被压在每吨80元左右(出厂价),比政府指导价低几十元,算上这部分,整个煤炭行业的损失还将更大。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评价,如此大的价格差异产生的利润损失对于煤炭行业如釜底抽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