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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财经8月27日讯 首届中国(长沙)投资银行国际论坛在湖南长沙隆重召开,国内外专家、学者,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代表共商中国投行发展大计。搜狐财经独家图文直播,图为巴曙松博士就证券市场的热点话题答记者问。
提问:巴博士,两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股权分置在中国公司层面有没有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股东来说,大家利益应该是一致的,假定国有股,国有法人股,你刚才讲的,如果市场价是六块,他是三块钱,在公司股东大会层面上有没有解决的方案?比如你刚才说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作用是什么?他能不能制止像国有法人股侵害流通股股民的权益。第二个问题,假定这个问题不能在公司层面解决,从制度层面上,他有没有可能解决?比如说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在某一次一个大的破卖当中说我政府就退出这个机构,让本来是六块钱现在我是三块钱,既然是圈钱,我把这个大股放到市场上,让另外一个制度投资人,基金会或者别的有兴趣的,对这个公司有兼并和收购意向的过程解决一揽子的制度问题。
回答:第一点,对于目前的问题实际监管机构采集很多措施,独立董事,加强僻陋,这个有效果,有改进,但是很难从制度层面改进。比如从独立董事来说,加进一个外部的独立董事,至少对原有的董事是一个制约,独立董事有一个市场的声望,有一个外部带来的专业信息和咨询的意见。但是,独立董事在目前即使考虑到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真正具有控制地位的还是非流通的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独立董事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提提意见没通过算了,一个从董事会退出,你还有其它的选择方式吗,所以它的改进效率有改进,但是影响有限,至于说要圈钱,你所说的情况已经发生过,你看市场环境比较好,我们曾经提出一个口号,叫做证券市场要为国有企业脱困服务,证券市场本来是一个供投资者投资的市场,跟我们银行储蓄产品一样,这个不是像投资者圈钱,这个写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证券知识读本前言里面,到后来要为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的缺口服务。后来因为向市场价格掏来圈钱,投资者明白了,不买这个帐,市场大幅下跌,他就向场外低价转让,这也是一个变相的打击市场信心的行为。所以任何想以机会主义的行为,以拖延解决机会的行为不可能,我们只能正视他,正视他产生的历史渊源,现在的状况必须采取制度层面。
提问:我是交通银行的代表,巴博士从股权分置的角度对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做了非常精辟的分析,这里请教两个问题,第一巴博士认为股权分置是中国证券市场最为关键的一个制度性的缺陷,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个进一步的如何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有哪些可以选择的办法。我认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核心是一个定价的问题,定价的基本原则能不能请巴曙松博士做进一步的阐述?第二个问题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之后,是不是能够解决我们中国的证券市场的主要问题呢?现在证券市场有很多上市公司,它是不存在股权分置问题,他是全流通,但是也存在大股东对小股东的掠夺问题。请巴博士做一下进一步阐述。
回答:关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方案讨论了很多,中国证监会曾经向全社会征集了四千多个方案,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价格,到底以什么价格来进行。所以,我们想可以简单地说有两种,一种是市场化的方式,我们可能并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的体现他非流通股市场价值的方式。我们就会采取在类别表决制度基础上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分散的谈判机制,监管机构制定同样的游戏规则,由不同公司来谈判。
第二个实际也可以采取计划式的方式,为什么呢?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上市公司进入上市的程序,他本来是采取计划审批的方式,如果你要有利于市场中长期的发展,完全也可以采取国家的统一形式,以这种计划形式说,比如说以净资产配售这种形式,因为只要你有利于盘活这个资产,也许净资产定价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任何公司估值都会告诉我们净资产不是估值的依据,但是在中国市场有他的参考价值,有市场方式,也有非市场方式。第二个我想说全流通之后,也会产生很多问题,但是他不会形成一个制度性的掠夺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机制,市场的大幅下跌,对于控股股东来说它是同样受到利益极大的损失,在这一点上,它跟流通股股东利益是一致的,还会产生内幕操纵,其它的掠夺流通股股东利益这种形式,但是制度层面的这种形式消失,即使全流通市场,监管机构应该做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是监管机构应尽的责任,监管机构就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树立他们的信心,全流通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全流通,一个有效率的、完善的资本市场很难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