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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封杀了以电视短片形式出现的医疗广告。随后,北京市工商局也紧急召见北京乾坤医院和新兴医院有关负责人,责令两家立即停止制作和播放违法广告。据悉,工商部门今年初已经对新兴医院的违法广告进行立案调查。
可以看到,电视短片形式的医疗广告属于违法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禁止出现在医疗广告中,而新兴医院以及许多医疗机构的电视广告短片中的许多情节和对话,显然宣传了这样的内容。
既然包括新兴医院在内的许多医疗机构的电视广告短片明显违法,但为什么长时间以来,这些广告却能大行其道,畅通无阻呢?目前舆论的焦点都把责任集中在医院、媒体等方面。但人们忽视了,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和卫生管理部门也应该为这些医疗广告承担责任。
因为没有权威的声音,我们尚无法弄清楚,新兴医院等医院的电视短片广告是否经过了审批。但,无论是否经过审批,都应该有人为之担责。
我们先假定这些广告是经过审批的,相关的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应该为此承担责任。众所周知,要想进行医疗广告宣传,首先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对广告进行审查,如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诊疗方法的技术资料等,可以看到,新兴医院的一些医疗技术人员的资历显然存在造假的嫌疑,这些造假行为没有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出,是否说明卫生部门存在失职?此外,像新兴医院这样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但新兴医院的电视短片广告有些内容已经违背医学规律、违反法律,但它们通过了审查,这说明,中医药管理部门也可能存在失职。
紧接着,我们再假定这些广告被审批之后是广告投放单位或者制播放单位夸大了宣传,作为医疗广告监管者的工商部门将负有责任,《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而那些充斥于地方电视台的电视短片广告无一不是虚构,根本谈不上“真实、健康、科学、准确”,对于患者显然都有误导和欺骗作用。
对于这些电视短片广告,大多数人根据生活的经验和常识都能判断,这是在骗人。但为什么作为专职的广告监管部门,长期以来却没能“看出来”呢?此外,当国家工商总局叫停电视短片和挂角医疗广告后,许多地方至今仍然在发布这些广告,当地的工商部门为何迟迟不动?
根治违法医疗广告固然要对一些医疗机构进行严查重罚,固然要对众多把关不严、见利忘义的媒体进行处罚,但同时,我们也建议对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调查,看看有没有人失职或渎职,甚至有没有猫腻,如果有的话,坚决严惩不贷,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