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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国家电网公司委托两家海外投资银行,为旗下的11家国有发电厂寻找外资买家。在电荒状态下,投资中国的电站本应该是一个利润丰厚的项目,然而事实也许并非如此
□文/ 来建强 ■本刊记者/陈晓
虽然尽力保持低调,国家电网公司将出售11家电厂的消息依然不胫而走。
8月初,国家电网公司委托两家海外投资银行——高盛集团和瑞士银行“做媒”,为旗下的11家国有发电厂寻找外资买家。这似乎本该是让觊觎中国市场已久的国际能源商额手称庆的消息。“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电力这样的能源供不应求,谁盯住了中国的能源市场,谁就大有钱赚。”吉姆·塞伊尔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他是世界银行能源和水部门负责人,多年来一直频繁行走在中国能源部门与跨国公司之间。
但作为中国垄断性最高的行业之一,外资进入电力行业不仅意味着共享中国能源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丰厚利润,也意味着必须面对不够透明的游戏规则。这使得此次出售电厂计划,有些许坎坷。
电厂缘何被卖
国家电网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11家电厂是国家电网公司成立时留下的少量发电能力的一部分,主要位于华中、西北和华东等地区。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11个电厂的总装机容量为647万千瓦。如果这些电厂全年满负荷运行,一年的发电量大约为21亿千瓦——这相当于今年全国电量总需求的1/1000。
虽然这位工作人员声称,即将出售的电厂都是“优质资产”,但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怀疑。
自2002年开始实行“厂网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后,中国华能、中国华电、中电投、中国大唐等几家大型发电集团公司,将中国电力建设项目悉数圈做“自留地”,国家电网公司仅保留一些经营不善的发电厂作为电力输送的调控站,总装机容量约为1800万千瓦。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实施大规模城乡电网升级改造,资金需求巨增,而电力行业利润主要聚集在上游发电业务,国家电网公司的资金缺口越扯越大。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李彦梦告诉本刊:“厂网分开后,用于电网改造和建设的国有资金不足,负债率提高,造成电网改造和建设严重滞后。”
今年年初,国家电网公司发行了总规模为50亿元的企业债券,6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上调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这将为电力基础设施添加上百亿的建设资金,但国家电网公司今年还将面临超过8亿元的亏损。
据海外权威财经媒体估计,此次出售的11家电厂占有国家电网公司四成发电能力,可筹得大约20亿美元。
北京证券一位电力分析师接受本刊采访时预测,这笔资金正好可以缓解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资金短缺的情况,也可能改善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精简电站业务,为几年后赴海外上市做好准备。
投资多元化走出设想
《华尔街日报》将“电厂外卖”评论为:中国电力投资多元化已从设想逐步过渡到实行的阶段。
去年一场席卷全国的“电荒”使得21个省市遭遇限电尴尬,今年拉限电名单扩大到了24个省市。“‘电荒’不仅是能源紧缺造成的,还突出反映了电网建设滞后与输电需求骤增的矛盾。”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上海大学机电自动化学院言茂松教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我国的电力行业壁垒森严。在电力供应业表现为严格的进入管制,民营资本不允许进入;而在电力生产业则主要表现为采取项目审批制度,民营资本只能部分参股,难有决策权。而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表明,在中国电力工业中,外国投资已占总投资的10%。但由于对参股比例的限制,外资公司在中国没有独立决策的权限。
此次出售电厂如果尘埃落定,将成为外资在中国电力行业拥有更多话语权的信号。
“如果获得一定期限(一般为15或20年)的经营权,在人事上会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按电厂实际情况在财务上决定收支分配。”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所的一位研究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其实,在电力“发输配售”四大环节中,除输电具有天然垄断性外,其余三环都不具有自然垄断性。虽然国家电力公司和电网公司已经分离,但在使用国家电网公司的一些基础的输变电设施上,国有的发电企业仍然享有一些特权。 如果把输电网络比作一条高速公路,“当前的问题是,国家电力公司在高速公路堵塞时,可以优先通过。这样,竞争的不公平就产生了。”电力改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刘纪鹏教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因此,当务之急是在电业的某些环节或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电力投资体制市场化。”言茂松说,“对外出售电厂是中国电力投资体制改革迈向多元化的一个信号。”
出售电厂前途堪忧
虽然引进外来和民间资本似乎也是未来中国电力系统改革的大势,11家电厂能否顺利出售,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暂且撇开资产质量的好坏,中国电业高度垄断和监管制度的滞后,很可能让国外能源商坐立不安。
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汪文祥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现在的问题是,不论是‘洋婆婆’(外资)还是‘民婆婆’(民营资本),是否愿意买还是个大问题。”
在我国,电力是一个处在政府行政力量控制之下的行业。目前电力系统内,电力定价和电力输送等中下游阶段均未市场化,外资即便在发电等上游业务有了足够的自主权,也难以保证其在整条链条上最终赢利。
当前的电荒,推动了全国范围内的电力投资热潮。据悉,仅在未来两年,中国将投入2000亿元,建设144家新电厂。其中,在浙江和广东这些严重缺电的省份,将上马更多的电力项目。这种在政府力量推动下,追涨杀跌的电力投资方法,可能导致后年再次出现电力过剩。在一片投资热潮中接手电厂,就像在一片涨声的牛市中进入股市,很可能会面临电力过剩、价格惨跌的危机。
监管法规的滞后,是中国电力市场吸引外资的另一个障碍。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规划所所长柴高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电力改革正处于过渡阶段,旧的《电力法》中许多条例已经不适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新的《电力法》和相关监管条例都还没有出来,非国有资本涉足电业风险是很大的。”
近日,国家电监委有关负责人接受本刊采访时透露,新的更开放、更透明的电力监管条例已上报国务院,相信很快就能批复。对中国电业来说,这或许是比“出嫁”几家电厂更重要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