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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上半年价格举报六大热点,教育乱收费竟然居首位(本报8月27日头版)。虽然,老百姓对教育收费一直颇有微词,但这个消息仍然令人震惊,教育“乱收费”意味着什么?就是断了“教育兴国”的根本,无疑是“拿今天赌明天”式的“民族自杀”。震惊之后,政府和社会必须认真反思,“收费之乱”乱在何处?
先说义务教育。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国民收入分配的角度看,义务教育是重要的再分配形式,它既是一种体现公正平等的权利,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义务教育经费必须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来承担。但据有关资料表明,我们的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一直只有2.5%左右(到2003年才达到3.41%),远低于世界3.6%的平均水平。这能够满足全国的实际需要吗?满足不了的部分,不找各种理由收费又能怎么办?
在经费偏低的情况下,小学和初高中教育的财政投入在微观领域又进一步向“重点学校”集中,加剧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正现象。另外,我国的民办中等教育模式在相当程度上是畸形的,所谓“民办公助”不过是将公办资源套上民办的外衣,而且被套上民办外衣的往往还是那些曾经是国家财政重点投入的“重点学校”,完全是借民办之名,行收费之实。利用国家资源借机向社会和民众敛财,为小团体和极少数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就是某些人对刺激择校需求、额外高收费乐此不疲的真正原因和原始动力。
再来考察高等教育。在录取阶段,不少学校用“点招”手段将低分段的学生录取,通俗说就是“花钱买分”,富人完全可以用钱为子女买得“先发优势”。于是“高招”进一步加大了社会阶层的“潜在”差异。而近年来高校不断上涨的收费标准,从老百姓的直接感受看,就是上大学要花越来越多的钱,甚至造成诸多贫困生上大学十分艰辛,以致发生因为筹措学费困难而自杀的恶性事件。
社会各界对收入分配差异过大、贫富分化悬殊的危险性已经有了比较共同的认识。现代经济学虽然在平等与效率的理论和实践之间,始终未能找到良策,但有一点却是公认的,即教育会改变人的能力、改进生存的状况、改善社会平等与公正。而教育的不平等,最终将危害社会的安定,危害民族素质的提高,危害国家的发展。因此兴办公立学校,成为西方社会解决由于先天差别导致贫富悬殊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一个主要社会资源是全民所有的国家,中国更有必要而且有能力解决教育资源公正配置的课题。经济学家格里高利·曼昆说: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的结果。我们的政府在教育市场中已经不是“守夜人”,而是直接的主体和参与者,因此它要做的不仅仅是改善结果,而是应承担起对教育全过程优化配置和公正监管的责任。
因此,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对“教育乱收费居首位”报告给予高度重视,必须旗帜鲜明地制止和取缔义务教育高收费;必须按照人均收入水平合理设置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并严格教育收费审计、监督;必须加大对义务教育公平、公正的投入,维护每个孩子的平等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