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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审议《证券法》修正案草案时,删去了关于股票溢价发行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规定。
“这意味着股票发行价格将通过市场机制形成,这是一次深刻的变革,我们甚至把它看做是中国股市逐步过渡到全流通的又一次信号。”8月25日,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杨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作为中小券商,下一阶段,我们将考虑如何定好这个市场价。”
记者在对多家券商投行部门采访时发现,如何给自己承销的上市公司定好发行价格,已经成为他们热议的话题。
福兮祸兮?券商倍感压力
虽然全国人大通过的草案还没有最终实施,券商对市场发行的预期压力却已经开始。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杨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券商基本上是旱涝保收,基本工作只有一项,即帮助企业完成上市审核,说白了就是去监管部门公关。只要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了,就坐收佣金。至于发行价格,则由监管部门硬性规定,同一家公司要上市,无论选择哪家券商来辅导承销,其结果都相差不大。现在股价若由市场机制形成,券商要保持自己的优势,就必然做大量的服务性工作,所以压力就会加大。
招商证券一位高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新股市场定价制度的突破,对投资银行的估值能力、定价能力与销售能力是一次极大挑战。同时也会让目前比较盲目的发行人会变得理性,会主动来评估券商,会考核券商包销资金实力,券商的资金链再一次被逼向下移。从目前的再融资市盈率普遍低于10倍来看,未来的市盈率可能会在5~10倍区间内徘徊,逐步与H股价格水准接轨。从目前市场低迷的情况来判断,券商的资金链已经绷得很紧,下一步的工作压力会更大。
市场定价四方着力
目前的新股定价机制确实存在许多弊端,近期不断有媒体对目前中小企业板的IPO发行中,硬性规定的20倍市盈率和2倍净资产提出质疑。而今年以来陆续发生的新股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的事实,也凸显出一级市场的风险。
“这充分说明,目前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定得过高,高得让公司的成长性还赶不上GDP的增长速度。”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石玉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弊端主要是过去定价时,监管部门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现在由市场来定价,券商判断的依据可能不止这些。”
据悉,今后券商可能会采取四种方式来考虑定价因素。一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前因定价只有一条通道,企业为了上市不排除在财务方面投其所好,借以影响监管部门的定价预期。以后券商在为企业做财务报表时,将会还原许多真实细节,减少隐性成本;二是参考二级市场同类上市企业的价格;三是摸准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这一点更会体现在上市路演中,以前的上市路演,大家都说尽好话,希望投资者放心购买。最典型的是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在上市路演中有人问“有没有委托理财”,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说没有,结果就出事了。现在券商可能会充分利用上市路演渠道找准投资者的心理价格预期;四是要看券商的资金实力,这也是将来发行中的最重要的一点。这个资金实力不仅指券商的自有资金,而且要考验券商的融资能力,如果融资能力相对有限,那么券商就必须在高定价可能带来的收益和余额包销所带来的风险之间做出一个平衡的选择。这样就开始体现券商的品牌美誉度,最终会导致中小券商强强联合或者是与大券商的合并重组。
股市预期软着陆的信号?
对这次新股定价由市场决定的改革,大多数券商除了看到工作方式上的变革之外,还普遍认为这是中国证券市场走向制度创新的又一个良好开始。随后可能会影响更多的创新制度的产生。
如新股发行方式。天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闻岳春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新股定价与新股发行息息相关。如目前中小企业板的新股发行就采用了100%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方式。经过3个多月的实践初步证明,新股配售似乎没有导致入市资金明显增加,也未能有效阻止现有资金的撤市,尤其在股市下跌的低迷期,新股配售反而成为限制新投资进入二级市场的一道门槛。
部分券商在前不久深圳的一次讨论上透露,已向证监会有关官员提出改革新股发行方式,即在保留向二级市场市值配售的同时,留出一部分新股额度向一级市场现金申购,同时实行网下配售,还将根据市场情况,将数家小盘股集中通过多渠道发行,最终让发行风险由市场来消化。据悉,证监会有关官员原则上首肯此建议。
市场定价的逆向反转,可能是监管层在未来调控中让股市“软着陆”的一种前期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