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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国有股减持、全流通、以及解决股权分置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不如说,以上概念是分别站在不同立场上的国有股股东、普通投资者以及管理层对股权割裂问题的不同态度。前两者争论的核心其实是价格二字,而后者已经准备将新股的定价权还给市场,这似乎意味着,在解决股权割裂问题上,证监会也将力图跳出各方的利益之争,做一个真正的裁员。
股权割裂问题不可能长期束之高阁,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通盘解决,在这个问题上,成也定价败也定价,如何打造一个合理的价格形成体系是当务之急。这需要改革者做出缜密的安排,笔者试做三点谏言。
首先,这一价格应该是一个“道德”的价格。
股权改革的主要问题是要防范道德风险,对于全流通的试点公司一定要预设条件,至少要列出一些禁入者,比如,大股东不能有巨额占款,上市近一年来不能有恶劣的违规行为、股价不能有市场公认的操纵行为等等,避免寻租者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之下铤而走险,肆意炒作,贻害市场,不仅要保证靓女先嫁,更要保证“德女先嫁”。
其次,这一价格应该是一个“弹性”价格。
股权改革面临的第二个风险是市场风险,无论怎样,全流通一定会增加筹码的供给,如何能使全流通释放的筹码软着陆,笔者的建议是,试点公司的股权改革宜先从可流通做起,给市场锁定一个全流通的期限,使该价格具有一定的“弹性”,同时增加资金的供应量,特别是以财政资金成立做市基金,类似于香港的盈富基金,以强大的国家信誉,缓解可能造成的市场压力,这一基金的成立还将起到缓解突发事件对股市产生巨大冲击的作用。
最后,这一价格还必须是一个“接轨”价格。
股权改革面临的第三个风险是政府信誉风险,如何能保证在改革过程中不与民争利,选择时机和事先的政策安排就很重要。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核心问题是定价问题。扭曲的价格体系造成了很多寻租机会,而股权割裂是形成扭曲价格体系的罪魁祸首。我们进行全流改革的初衷之一也是为了改变这一现象,因此就绝不可以把扭曲价格体系所形成的扭曲价格当做最后的晚餐。如果通过先行推出QDII使中国资本市场的价格体系逐渐与香港这样的国际市场接轨,再做全流通试点,诸多利益集团已无博弈空间,全流通改革道路上的阻碍将会大幅度减少。
笔者并非是一个“唯价格论”者,但是,笔者坚持认为,全流通改造尽管必要但仍不完全,中国股市问题的根子在文化上,但是,全流通改革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通过全流通改革,我们还能有更多的收获,如此则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