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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从穷光蛋到百万富翁,最“慢”需要一年;
参加传销,就可以坐在家里点钱;
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成功就在眼前……
这些听似天方夜谭的荒谬神话,却被传销组织奉为致富“圣经”。震惊全国的“欧丽曼”案件告诉我们,几十所高校的2000多名大学生就是在这种痴人说梦的言语蛊惑下深陷泥潭,甚至不少人在被解救后依然执迷不悔,深信自己从事的是“辉煌的事业”。
传销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和组织,能让人们如此失去理智、违反常识?传销队伍里有一句豪言壮语:可以将石头当成金子卖。这句话清楚地点明了传销的本质:欺骗。在许多非法传销活动中,传销已经转变为“拉人头”的欺诈活动。没有可供销售的商品,即便有也只是行骗的“道具”,销售和购买的都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整个传销网络完全是依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金钱维系运作,与各国普遍禁止的“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它是国际社会痛恨的“经济邪教”,是世人不齿的“老鼠会”。
传销满足的到底是什么需求?显然,不是产品的需求———3000多元一套劣质化妆品,3000多元一件简易按摩器,一般人都不会问津。它满足的唯一需求是传销组织竭力颂扬的“成功”。但在金字塔式的传销体系中,“人人都能成功”是无法兑现的。只有极少数接近塔尖的“硕鼠”才能一夜暴富,而对无数身埋塔底的人来说,被激发起的“成功”欲求永远无法满足。这种普遍无法满足的需求,终会酿成社会的动荡之源。
传销的核心理念是“有钱就是成功”。在传销系统里,成功的定义被狭隘地限定在能否拉下线,能否上业绩,能否日进斗金。这种貌似“符合商业社会价值理念”的成功观,有着极大的欺骗性。其实,任何成功都离不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成功是社会对个人贡献的一种评价和回报。而传销组织通过骗取人头费来维系不劳而获的生活,基本上没有为社会创造价值。他们以此标榜成功、误导青年、污染社会,可谓害莫大焉。
传销还引发了商业社会的诚信危机。传销的基本方式是“杀熟”。它要求利用原有的社会关系“从商”,即在社会网络中建立商业网络。这样,传销商业网络的欺诈行为,会迅速弥漫成整个社会网络的不信任危机,导致亲友相骗,朋友反目,信用受伤。因此不少国家对此严令禁行,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的假日魔术公司和日本的“天下一家会”之所以被坚决取缔,就是因为它们不仅冲击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危及最基本的社会信用体系。
曾经身陷迷途的大学生说:“那是一段在狂热中迷失自我的奇特经历。我们不是因为利益诱惑和人身监视而被传销网络套住,而是在思想上被控制后,心甘情愿地被他们利用。”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以及它独有的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之极易演变为有组织的社会犯罪,产生更为可怕的杀伤力。我们曾在电视里看到传销群体激情澎湃的迷狂场面,也从报纸上读到被执法者驱散的传销人员集体高唱《从头再来》的“激情”场景,它让人悚然于“经济邪教”的可怖,并想起一位专家的告诫:“传销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