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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局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局于2004年9月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海王工业城会议室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7人,董事刘国建先生及独立董事许扬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张思民先生及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的提名,决定继续聘任刘占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刘占军先生的提名,决定:
    1、聘任于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任期三年;
    2、聘任张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与品牌总监,任期三年;
    3、聘任颜稚宏女士为公司生产总监,任期三年;
    4、聘任戴奉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5、聘任张德伦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的提名,决定:
    1、继续聘任戴奉祥先生为公司董事局秘书,任期三年;
    2、继续聘任慕凌霞女士为公司董事局授权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局办公室主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4年9月2日
    附件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书
    作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后,就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聘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局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许扬、徐安龙、熊楚熊、黎拯民
    2004年9月1日
    附件2:相关人员简历
    刘占军先生简历已于2004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其余人员简历如下:
    于琳,女,1957年出生,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分子生物学专业。曾任广东省汕头市生化药厂药剂师,广东省商业厅科技处正科,广东省生物化学制药行业协会秘书长,现任本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张锋,男,1972年出生,1996-1998年期间在瑞典哥德堡大学国际商学院及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YDNEY攻读MBA,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深圳海王童爱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青联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理事、中国地方病防治协会常任理事、华夏国际医学会副会长、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颜稚宏,女,1958年出生,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南京药学院),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湖南制药厂技术主任,湘卫制药厂厂长兼总工程师、中国GMP认证中心特聘专家组成员、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特聘医疗卫生委员会专家、广东省药学会理事兼制药工程与制剂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药学会常务理事,现任本公司生产总监。
    戴奉祥,男,1965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河南大学财务处、校办产业管理处、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现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局秘书、公司财务总监。
    张德伦,男,1964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历任北京邮电大学讲师、副教授,邮电高等院校社会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北京市心理与行为健康指导中心咨询师、华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处长、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曾荣获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代)。
    慕凌霞,女,1970年出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中级职称,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第二届董事局授权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