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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其中对个人房贷提出两条新规定:一、个人月供房贷额不得超过收入的50%;二、银行不仅要通过借款人所在单位,还要通过税务、工商等部门来调查客户的资产情况。不过,接受记者采访的南京几家银行相关负责人称,这两条规定在实际贷款中都很难操作,因此他们希望能有细则或是配套法规的出台,并称有可能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参考执行。
房贷月供不得超过收入一半
新规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应着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
现行做法:南京一股份制商业银行房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南京银行发放房贷,一般先确定出客户的基本生活费用,然后根据其剩下的收入来确定还款金额。各家银行对客户在南京每月所需的基本生活费用界定标准不一,他们银行的标准为500元~800元。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家庭月收入为2000元,那么他们的月房贷还款额最高不能超过1200元。
困惑:统统将房贷月支出控制在收入50%以下无疑是“一刀切”的做法,这对于高收入家庭来讲显然是不合理的。一房贷部负责人称,目前南京市家庭月收入达到8000元~10000元的家庭并不是没有,对于这样的家庭,如果同样要求他们每月只能还一半收入,显然不合理。
业内人士建议,应该对不同收入家庭的比例标准进行细分,比如1000元是50%的标准,2000元~4000元是60%的标准,4000元以上是更高的标准……或者按人头算,1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是500元,如果家中有3人必须留下1500元作为生活费用。
客户收入得到税务、工商查
新规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应通过对包括借款人的聘用单位、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征信机构等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调查,审核贷款申请的真实性及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以了解其本人及家庭的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记录等。
现行做法:对于有固定职业的客户,一般银行都会要求其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对于私营业主,还必须提供一些资产证明、纳税凭证等。
困惑:如果对每位贷款客户都必须到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征信机构等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调查,那么,银行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贷款效率降低不说,而且工商、税务等部门是否就有专人负责应付银行的相应调查还很难说,个人征信体系的缺乏让银行在实际调查中很难操作。
银行信贷人士认为,在实际贷款过程中,他们不太可能为所有客户去税务部门调查,尤其是月收入比较正常、和职业比较相称的客户,而对于那些收入证明开得较高,比如月收入过万的客户,银行有可能要税票证明。
调控政策不宜一刀切
一业内人士称,监管部门出台调控政策不宜采取简单的一刀切的做法,应是一个指导意见,让银行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相应可行的策略。如果一味地从上而下地传递政策,那么最后也只会不了了之。快报记者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