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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电力告急关头,山西电科院却被拖入一场违规转移国有资产的漩涡中。
据查实,山西电科院实际分散截留应缴收入1.05亿元。日前,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私分电力资产案取证工作尘埃落定,太原市检察院即将对此案提起公诉。
“1998年至2003年7月,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简称山西电科院)采取用假合同、假发票等手段套取并集体私分国有资产4300余万元。该院原院长陈懋龙,原副院长毛原祺、宋跃红,原财务科科长王建政,原多经科科长王玉琦分别涉嫌贪污、受贿10万元至100余万元不等。2003年11月,陈懋龙等5人被移送山西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已追回违纪资金1600余万元”。
然而在本案之后,类似山西电科院之类的电力辅业、三产企业,借电力体制改革的制度真空期,转移国有资产、虚报利润等问题也许刚刚浮出水面。
利润之谜
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58年7月始建的山西省电力工业厅研究所。1978年11月,电力工业厅研究所更名为山西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陈懋龙就是前山西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所长。1998年电力市场化之前,研究所每年的日常工作就是完成省电力公司交办的调试任务,被称为不折不扣的“清水衙门”。
按照一份协议山西省电力公司每年按年度计划拨付3000万,用于电科院人员工资和成本费用等开支,电科院每年应完成纯利润指标80万元,超额部分上缴省公司,省公司将其中60%返还给电科院,由电科院在核定的计划内使用。
1997年12月26日原山西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力建设总公司调试试验所和环境监测研究中心合并,成立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成为山西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非法人二级核算单位,是山西省唯一具有火电机组调试资质的企业。
被提拔为院长的陈懋龙充分显示了他的“经营”天分。他积极走出山西,开发省外施工调试业务。审计查阅该院对外签订的调试合同发现,其每年的自营收入已经达到3000万。
然而研究院的账册上显示,该院自营收入为700万元,成本却高达620万元,二者相减,利润正好不多不少80万元,恰恰是山西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创收任务指标。
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数字在账册上从1998年到2003年四年间岿然不动。
腾挪转移
新官上任三把火,陈懋龙第一步就是将原电力试验研究所属下的技术服务站,升格为技术服务中心,并在工商局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陈懋龙任董事长,经营科科长王玉琦任总经理。
“此举在许多员工看来是励精图治之举,陈院长的精明强干得到职工普遍认可。”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告诉记者。
但中心运作的实际情形大部分员工并不知晓。调查发现,该中心除设有独立账户,没有专职员工,没有设备,也没有办公场所。中心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实际运作由电科院经营科具体管理。
知情人士透露,设立中心之举是陈懋龙为发展电力机组调试业务不得已而为之,经营科为了揽到电厂机组调试的活,“打点”相关人员是必需之举,这笔钱院里无法解决。于是“潜规则”应运而生,电科院出调试人员和设备,但施工合同是写的是“技术服务中心”,完工后,相关款项依合同打进技术服务中心的账户。“这个猫腻我们心知肚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电厂一名老职工说。
审计发现,自1998到2003年间,电科院各专业科室所承接的有偿技术服务合同基本都以技术服务中心名义对外签订,调试施工由本院职工利用本院设备完成,合同收入共计约7300万隐瞒不报,全部转到服务中心账户。
为规范运作程序,名正言顺地转移资金,陈懋龙制定了《生产室经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并与各专业科室签订《内部经营承包合同书》,详细规定了各个科室提取外协费、兑现奖、外委费等各种费用的比例和程序。
记者看到合同兑现奖规定,完成30万元以下工程,院留三成、科室分七成;30万元以上,院里留二成、科室分八成。
而这一切的交易是通过一个个子虚乌有的“子公司”实现的,其套现分享手法与技术服务中心的操作手法如出一辙。培训科成立培教中心,计算机科成立园田服务公司,物质供应科成立物贸公司,高压室成立了环境监测中心,锅炉室成立了协风公司……
最后,各个科室将提留收入再以奖金、慰问金、补偿金、加班费和补助费的形式私分给个人。
空手套白狼
腾创电力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是陈懋龙的第二步棋。
“2002年2月,陈懋龙在党政联席会议上提出,成立一家全院职工持股的民营公司,名为山西省腾创电力科学研究有限公司,陈自任董事长。”
审计调查显示,为筹措腾创公司的注册资本,自2001年2月起,电科院采取虚报应付款和成本的方式,从院财务账上转出522万,套回现金490万。接着,副院长毛原祺授意财务科长王建政以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名义,将458.96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入431位职工名下。随后将款取出,加上“小金库”的款项,补足500万元以后,存入工商银行临时验资账户,神不知鬼不觉成功注册了腾创公司。
但记者在工商局提供的股本金出资比例表上却发现,公司由院各处室正职干部41人共同出资,其中陈懋龙出资39万,毛原祺出资30万,随级别不同股本金相应变化。全院职工持股的腾创公司遂变为41人的公司。
“工商局规定股份公司的出资人必须在2人以上,50人以下,因此,财务科长就临时开列收据41份,制作了出资比例明细表,报送工商局。”原副院长宋跃红说。
在山西电科院调查过程中,记者在提到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和共同出资注册腾创公司时,电科院干部职工一片愕然,显然并不知情。而陈懋龙的暗箱空手套白狼,一举就将500万的国有资产转为个人股权收入囊中。
一年多时间里,以腾创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有偿技术服务合同,自营收入891万元。“这一切我们根本不知情,无法监控。”山西省电力公司财务人员告诉记者。
洗钱之道
陈懋龙的左右腾挪自然少不了相关单位的协作。为电科院提供套现服务的协作单位多分为两支:与其签订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的电厂和为套取现金提供发票的单位与个人。
审计人员发现,陈将7302万元转入技术服务中心,891万元转入腾创公司后,都是在与十余家所谓的合作单位签订合同后,以协作费的名义转出。这些单位包括山西省科技开发中心,董培军、董培民兄弟的十几家私营公司,许多公司从未注册。
据调查,山西省科技开发中心虽然是省科协的国有事业单位,但实际上是安排离退休干部的“休养所”。在技术服务中心和腾创公司转来的款项中,科协扣除8%后,将余额变现转入对方存折,8%扣除应缴国家和企业流转税5.3%后,其余都是净利润。
而董培军、董培民兄弟公司也是这个“套现流水线”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序。
办案人员透露:“非法截留巨额收入转到‘三产公司’以后,要全部变现支出并非易事,必需有一个稳妥可靠的合作伙伴,当时的院长助理宋跃红的同学董培军成了最好人选。”审计证实,在近1100万的合同中,相应的单位法人代表均是“二董”。经税务局最终验证,他们提供的发票基本为假发票,并且开具发票签订合同的公司大部分未在工商部门登记。
“技术服务中心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如果从其账户上大量发放资金,应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但通过这一作假流程,不仅可以逃避税收,还达到了套取资金私分的目的。”税务人员告诉记者。
审计报告提到两份神秘的账单。
“一号账单”显示,在董氏兄弟等套现协作单位的运作下,总共转出资金5658万元。而更为隐蔽的“二号账单”则揭示共套取现金4978万元,其中包括注册腾创公司的500万注册资金。
但疑问随之而来。套回现金去向如何?转出资金与套取现金的差额是680万,扣除付给协作单位的6%-8%的“税费”,剩余的钱又落入谁的腰包?
为解开这一疑惑,审计过程费尽周折。当记录账外收入的“二号账”揭开神秘面纱时,记者发现,账单原始单据极其混乱,但仍然可以归纳为两个部分:一是无单据支出,2603万元被电科院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领走,使用情况没有记录;二是有单据支出,其中500万被私分后注册公司,1875万作为电科院的奖金、福利和补贴。
主辅分离“真空”期
办案人员认为山西省电力公司每年向电科院拨款3000万元,理应得到的收益却被子虚乌有的“空壳公司”截留,据此可以认定为国有资产。
山西电科院的这种资金腾挪手法,在电力系统内部近年来呈现一种共性的态势。
在审计署今年向全国人大所做的审计报告中指出,国家电力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的45亿元中,利用违规处置资产、通过关联交易让利,造成国有资产向三产企业流失占66%,金额达29.7亿元。
按照国务院20025号文件确定的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电力系统的主辅分离工作必须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但由于具有操作性的方案一直没有出台,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实际上三年以来一直处于“真空期”。
一方面,主辅分离涉及人员众多,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目前约35万名职工从事主业外工作,人员分流压力巨大,而又因为涉及管理体制与分配机制等诸多因素,政策的悬而未决造成了部分职工的心态不稳。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纷纷利用这个当口,借主辅分离来转移国有资产不容回避。
审计署某特派办的一份报告认为,电力系统借助“三产”转移国有资产主要有五种手法,分别在企业的成立、改制、投资、经营和定价环节存在违规操作。
一位参与该案的审计人员说,陈懋龙借山西电科院改制之机转移国有资产中饱私囊的手法也许只是其中一种,电力系统更多地是借助职工持股参股三产(多经)的现象,借助集资的手法,以一种集体获利的手法来转移国有资产。
所以去年8月23日,国资委、发改委和财政部下发紧急通知再次重申,一律暂停将电力企业改制为职工持股的企业,包括职工通过持股“三产”及多种经营等企业间接持股电力企业,明确要求“不得在采购、委托承包工程、提供服务等业务中通过不合理的价格将电力企业利润转给职工持股企业或者通过其他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据悉,伴随着国资委刚刚召开的8月13日工作会议,中央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将在今后加快节奏,知情人士透露,电力系统主辅分离改革在下半年将出台具体方案,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