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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案"一审判决出台
困扰了*ST珠峰(600338)(相关,行情,个股论坛)近两年的"走私案"终于有了结果。
*ST珠峰今日公告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公司"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免予刑事处罚;被成都海关扣押的公司资金10257399.34元人民币及房产没收上缴国库;判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24053688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公司原董事长何冰、原财务总监吴东蓉、原董事会秘书赵琪云等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对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走私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走私案"阴云笼罩
自从2002年9月传出*ST珠峰公司原三名高管人员被成都海关带走接受调查的消息之后,两年来"走私案"的阴云一直笼罩着这家上市公司。
经过司法机关长达两年的调查,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原董事长何冰、原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琪云、原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吴东蓉等11人圈进了同赖昌星集团勾结的走私案中,案件涉及的偷逃税额高达8亿多元。
今年6月3日,成都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相关起诉书指控,1998年11月至2001年4月,何冰利用其实际控制的珠峰工业公司控股珠峰股份,并以两公司名义同有关人员一起大肆进行走私活动。1998年11月至1999年9月,何勾结赖昌星等人,从厦门口岸走私进口台湾光阳、台湾三叶雅马哈摩托整车20221辆,摩托车发动机33455台,偷逃应缴税款达到3亿余元。1999年至2001年4月,两公司又经深圳华岗口岸转关至成都口岸,走私进口摩托车全套和成套散件17720套、机油910174.48升,偷逃税款5亿余元。同时,司法机关还指控珠峰工业公司及珠峰股份主要通过"地下钱庄"非法购汇手段,向境外支付走私货款,为掩盖走私货物真实来源,公司购买了大量虚假、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入账,并且还销毁了部分账册。
"走私案"对*ST珠峰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非常重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审计机构对*ST珠峰2003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4年半年报显示,*ST珠峰业绩继续大幅下滑,每股净资产为-0.07元,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33.33%;净利润为-1575万元,在上年同期-1079万元基础上继续增亏;每股收益也从上年同期的-0.07元增亏至-0.10元。半年报同时预测,受原材料涨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年初至第三季度末累计净利润仍将亏损。同时,公司的担保总额已经占到公司净资产的379.49%。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2.268亿,其中逾期借款总额达到1.88亿。
重组似有加速可能
毫无疑问,"走私案"悬而未决已经成为公司走出危局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而成都中院对"走私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将排除这一不确定因素。
根据成都中院的刑事判决书,判定*ST珠峰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罚金8.24亿元(所判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判公司原董事长何冰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犯虚报注册资本罪,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75万。判公司原董秘赵琪云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公司原财务总监吴东蓉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成都海关扣押公司资金1025.7万元人民币及房产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单位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ST珠峰及相关责任人员走私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这一判决结果对于身处困境的*ST珠峰而言无疑非常有利。公司"损失"部分只是被海关扣押的资金1025.7万元及房产。公司以所能希望的较小代价扫除了被"走私案"阴云笼罩了两年多的不利局面,也扫除了公司为避免退市谋求资产重组、走出困境的最大障碍。而公司控股股东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目前持有公司41.05%的股份,判决对其处以高达8.24亿元的罚金可能将间接加速公司的重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