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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建设部日前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90天内办理完房产证”的相关规定,在京城地产商中引来一片争议之声。几乎所有开发商都认为,交楼后90天内办下房产证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有的开发商甚至表示,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巨大风险,宁可不卖房,也不会在合同中做出相应承诺。
据东三环某大盘开发商表示,目前的相关规定过于理想化,而没有考虑操作层面的许多实际问题。他明确表示:“我们在合同中只肯承诺半年内办下房产证。如果有客户拿着政府的规定要求我们必须将90天拿下房产证写入合同,我们宁可不卖,也不能这样签。这里面的风险太大了。”
而记者接触的许多开发商几乎口径一致,因为建设部规定的前提是“如无特殊约定”,于是开发商均表示会在合同中注明自己能够办下房产证的时间,以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为何“90天期限”难实现?
一家房地产公司法律部人士向记者介绍办产权证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办大产权证。“办理大产权证需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要到国土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等。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办理大产权证也需要至少两个多月的时间。”
办小产权证也要经过许多环节,“目前的规定是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在实践中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开发商实际比买房人还着急。因为大部分买房人都要做按揭,而银行要求开发商为买房人提供担保,保证的期限就是到业主拿到产权证为止,开发商当然愿意早点摆脱担保的风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