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一视同仁地对待外来工子弟,首先要执行与城内孩子一样的入学收费标准。昨天,物价部门重申南京市对待外来子弟的就学收费政策。
据物价部门介绍,此次新学期收费标准出台前,就充分考虑到外来工子弟的就学状况。政策出台后,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黄辉也借助新闻媒体宣传该收费政策标准。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好事,但生怕缺少监督而执行不到位,因此重申该收费标准显得十分必要。
据悉该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外来工子弟到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学校上学,学校只能按规定的标准收取杂费、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其他费用。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课本费、学前班保育管理费及伙食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学前班保育管理费每生每月60元;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400元;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750元;课本费、伙食费按实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50元。以上为最高标准,学校可根据办学情况适当下浮。除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有关学生证、测验卷及必要的班级活动费等,一律在学费中列支。
物价部门昨日还表示,如果有的学校已额外加收了各种名目的费用,应及时退还。孩子家长碰上类似情况,可直接向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或物价部门举报。一经查实,校方不仅要“吐”出多收款项,还要受到物价部门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