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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结货款还收回扣开分店乱要场租
由于接二连三地与经营户及其行会组织“爽约”,一向以民族商业“旗手”自喻的北京华联超市股份公司及其在贵阳开设的卖场,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引发这场信誉危机的导火索,就是终端卖场对供货商货款的无休止拖欠。
贵州省供货商联合会提供的抽查材料表明,北京华联贵阳公司某卖场自2002年开业以来,仅当年就拖欠35家供货商货款352万元。今年3月至今,已有数百家企业未按时结清货款,其中拖欠最长时间达16个月。
接到纷至沓来的投诉,供货商联合会8月9日组织部分企业代表与华联超市进行商洽,华联超市两位负责人当着协会成员及媒体记者表示,9月底前彻底结清所欠货款。声称得到授权的财务部经理杨通明还承诺:现在起所有货款按合同支付,当月发票当月结清,结不清可直接找他本人。贵阳华联的承诺让供货商们额手称庆,当地媒体甚至用“协会卖场‘握手言和’”的标题来加以报道。然而接踵而来的一波三折又使卖场与协会的关系降至冰点。
8月13日,贵阳华联向有关部门递交“情况汇报”,称供货商联合会不具备代表性,质疑其不是规范市场,而是扰乱市场,甚至表示要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商会。
与此同时,来自供货商的投诉称,承诺9月前结清欠款的贵阳华联并未如期践诺,7-8月仍有大部分供货商未结到货款,陈年欠款还被要求交纳10%的扣点,若不同意则拒绝付款。此外,贵阳华联以开设分店为名,收取5000-10000元不等的高额进场费、3500元的节庆费,如不签合同不交钱就作清场或锁单处理。
贵阳华联的姿态及行为显然激怒了成立不久且在维权行动中声名鹊起的供货商联合会,其会长陈拨钢称,华联作为上市公司,应在诚信经营上做出表率,而非老大自居。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坦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市场主体的强势一方应学会与民间中介组织打交道,尊重合作伙伴,尊重游戏规划,在发展中寻求双赢,否则对各方都不利。足以佐证的事实是,贵阳华联近期拟开办第二家分店,原本要招500家供货商,到目前仅有43家签了合同,而且部分客商还提出要毁约,导致该分店迟迟不能开业。
近年来,部分超市“店大欺客”,不仅收取高额进场费、拖欠货款,有的甚至携款逃跑,导致供货商资金无法收回,有的甚至血本无归,目前,贵州供货商数量每年正以30%的速度递减。
“拖欠货款是供货商面临的主要问题,进商场是找死,不进商场是等死。欠账还钱天经地义,但供货商现在却只能求着商场结款。”贵州供货商联合会秘书长何金莹说这番话时,显得几许无奈和惆怅。有报道称,供货商与超市终端在整个商品供应链中的地位悬殊,从而导致了超市终端的牛气和供应商的软弱。
以自我维权为主旨的行业协会,正试图改变这一状况。今年7月13日贵州省供货商联合会成立以来,分别接到近200余家供货商对贵阳诺玛特超市拖欠货款的投诉,供货商联合会向贵阳诺
玛特商业有限公司递交商洽函,商谈如何解决拖欠货款问题。贵阳诺玛特给出书面承诺,将分期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形式,以最快捷方式解决供应商欠款问题。7月19日至25日间,诺玛特已支付40多家供货商214万元货款;随后分批支付了供货商货款50万元、150万元。
观察人士认为,营销通路在缺乏规划的状态下所产生的恶性竞争,反映了目前存在的商业信任危机及商业道德意识的缺位。各大超市通过损害供货商利益而分得了一块“大蛋糕”,必然会导致整个产业越做越小,最终剥夺终端的生存权利。
贵州省社科院学者胡晓登认为,供货商联合会作为供货商团体的利益代言人,在与终端零售商博弈抗衡,维护供货商权益的同时,也行使着管理供货商营销运作、规范市场秩序等功能。通过为终端卖场提供增值服务,使处在唇齿相依产业价值链上的生产厂家、供货商和终端卖场之间的关系,从恶性竞争走向共同发展。
有媒体呼吁,面对扑朔迷离的零售业发展现状,应效仿19世纪30年代后期的美国零售业,尽快出台自己的《连锁商店价格限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