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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的发展真的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大家都承认它不已经不按照股市自身应该运行的轨迹运行 ,它带给的是所有投资或者投机者经济上的损失,这个损失惨重,是所有人不能够接受的,如果我们都漠然视之,它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毕竟有7000万的投资者 ,也就是7000万户进入小康家庭,大约是2亿人口 ,是我们这个社会发展的的中坚力量 ,如果失去它,将危及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所以我提如下建议:
1、暂停发行新股,调整直接融资方式,纠正股市扩容大跃进,停发新股半年以上,制定每年上市企业股票规模。
制止劣质企业的乱圈钱行为,给股市以休养生息的机会,并同样可达到加大直接融资比例的目的。
2、取消上市的增发和可转债券。 对确有融资需要的优秀企业,要有高回报的记录,可按一定的比例、低于10倍市盈率的价格进行配股。
3、对于在上海深圳市场上市的股票禁止分拆在香港以及海外上市,同样停止在香港H股及海外上市的股票回流内地以高价发行新股,确保A股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对跌进发行价的股票,管理部门应敦促上市公司进行回购,若一个月内不能恢复发行价,就立即停牌。
这样可有效制止股市无休止的下滑,保护投资者利益,并吸引储蓄资金入市,恢复投资者的信心。
5、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 鉴于历史形成的新股发行高溢价、高配股价和高增发价,以及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不能流通的实际,管理部门应理直气壮地强调目前中国30倍左右的市盈率有投资价值。坚决反对股价与国际接轨(只有接轨才是正确吗?其的前提条件我们国家具备吗?我们还存在着股权分置的问题)的口号,以稳定市场情绪。
6、成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委员会。 作为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机制中的不可或缺的一方,拥有对错误决策的否决权,参加新股发审委的工作,对侵犯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有追诉权和要求赔偿权,把保护投资者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7、对国有股的全流通问题,若暂时找不到一个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可以搁置。 但应坚持原先的承诺,即方案最终一定会保护流通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只是对流通股东让利或补偿,而是维护三公,还权于民,进行缩股后再以提高后的净资产价格向流通股东配售,分年逐步实行流通。
8、国有股转让流通,持有该企业流通股的股民拥有优先购买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流通股股民仅次之,随后才可以对社会国有私有企业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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