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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区金花镇瓦房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健伙同勾结原镇政府企办主任程朝忠等四人,两年多时间里疯狂卖地55亩,并借此狂吞土地配套费共计60余万元。这起震惊成都的“村官窝案”经武侯区法院于今年5月11日一审后,靠土地发财的五名贪官表示不服并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9月13日,成都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除张健因有立功表现被减刑半年外,其余四人均维持原判。
企办主任牵头捏造圈地合同
2000年3月的一天,时任武侯区金花镇政府企办主任的程朝忠与司机程强闲聊时,程强说想弄两亩土地。程朝忠一听马上提出,要弄就多弄点,干脆把镇财政所的会计王忠全叫上一起干,最好是把土地卖了大家分钱。看到有企办主任撑腰,王忠全马上点头答应参加。
“搞土地开发,我们何不用假合同圈块地转手倒卖赚钱?程强,你就以你老婆的名义去租地吧。”经过商量,程朝忠对两下属如此授意,两名下属自然完全同意。此后,程朝忠亲自出马找到时任金花镇瓦房村副主任兼村企办主任的张健,赤裸裸地表示说赚了钱大家平分,张健当即同意。于是,一份由程强以老婆名义与瓦房村签定的假协议新鲜出炉了。协议上写着:约定租地10亩,每亩土地配套费8000元。
村官蛇鼠一窝联手发财
同月,成都某企业的李老板找到程朝忠商量在金花镇建厂房。等双方商量好价格后,程朝忠让李老板找张健具体办理事宜。很快,李老板与张健签订好了一份占用瓦房村6组土地20亩的协议书,并将其中20万元的土地配套费交给张健。事后,张健仅将5万元用于替程强妻子交土地配套费,另15万元则被四人瓜分,瓜分名义是转租土地所得的差价款。
这次“集体操作”的经验,让张健看出土地配套费中有很大的利润空间。2000年11月,当成都又有一家企业的吕老板找上张健谈占地之事时,张健已经是经验丰富。双方很快签下了一份在瓦房村6组占地6亩的协议。在收到吕老板交缴纳的土地配套费和租金共19.2万元后,张健仅让出纳巫红琼出具了11.2万元的收款凭据。在去信用社存款的路上,张健向出纳巫红琼提出两人平分扣下的8万元,谁知受宠若惊的巫红琼不同意平分,理由是她认为自己分得太多了。随即,在张健主持下,张健分走5万元,巫红琼分得3万元。很快,张健又从企办会计曹某处偷来一张收据,并填上“土地配套费8万元”的内容交给了吕老板冲帐。
贪官走上独立经营之路
一来二去,这样的小敲小打已经让张健觉得有点不过瘾了。他后来甚至决定连同伙巫红琼也不要,决心独立操作一票大买卖。机会很快上门了,2000年底,又一家公司的连老板找到张健,双方很快签订了占用瓦房村6组土地15亩的协议。连老板将36.6万元土地配套费和租金交给张健后,张健亲自为连老板出具了30万元土地配套费的凭据,但这笔钱全被他侵吞。
2001年4月,某文化公司的胡老板与张健签下在瓦房村占地10亩的协议。收到胡老板交纳的3万元土地配套费后,张健再次让出纳巫红琼打白条并决定平分此款。不料,张健刚将1.5万元拿走就赶上村委会查帐,巫红琼久催张健还款无果,最后只得自掏腰包替张补上1.5万元交给村委会入账。此外,经有关部门查明,张健在2001年2月至2002年8月期间,还曾利用武侯区某企业占地4亩多的机会,以打白条的方式非法侵吞土地配套费9万元。
张健一伙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非法侵吞集体财产共计60余万元。日前,成都市中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张健有期徒刑6年半,程朝忠有期徒刑5年,巫红琼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程强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王忠全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