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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通讯员邓爱君邓敬文)广东梅州的周女士(化名)与一个自称是香港老板的人合伙炒外汇。按照香港老板的要求,她开设了一个账户,领了存折并存入49万元。但三个小时后,存款就不翼而飞。原来,她所遇到的香港老板实际上是个骗子,他事先办了一个和该女士同名的假身份证,并且申办一存折后伺机将两存折掉包,这样,周女士就等于往骗子存折里存钱。
事发后,周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蕉岭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决,双方都有责任,银行方要赔偿19.6万元。
49万才存入就被盗
梅州蕉岭县的周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香港老板,交往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这位香港老板对炒外汇很在行,也愿意帮她炒,于是按照约定,2003年12月3日下午1点多,她到工商银行蕉岭县支行营业部存入100元,开了一个新账户。当天下午4点多,周女士从另一家银行取出49万元,存入工行蕉岭县支行营业部。
第二天上午9点多,她来到营业部续存了1万元,办好存款手续后,打开存折一看,两天一共存入了50多万元,上面却只有1万多元。经查询,才得知该账户在开户时办理了一卡一折,49万元在当日下午4点多就被人用卡取走了。周女士马上想到了香港老板,立即报案,但为时已晚,骗子早已逃跑至今未擒获。
骗子掉包两个存折
周女士疑问连连,“自己在申办存折时,并没有办卡,为何有人用卡将钱取走呢?”后来,经多方调查,她才知道了被骗内幕。原来,香港骗子蓄谋已久,他已办了一张与周女士同名但性别为男的假身份证,其后在工行蕉岭县支行营业部存入100元,开立了一个与周女士同名的新账户,同时办理了一卡一折。随后,他趁机将两个存折掉包,并要求周女士在该存折上存入50万元作为做生意的保证金。而巨款刚刚存入,短短半个小时,骗子分别在工行梅州分行、梅县支行用卡分3次取走。
49万元是周女士多年来辛苦积攒下来的,无奈下,她只好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她丢失的巨款。周女士认为银行违规,第一,用假身份证在工行蕉岭县支行开户存折,蕉岭县支行没有认真审查该身份证的真实性,存在重大过失;第二,她没有办卡只办了存折,而骗子的存折上有已办卡的标志,两个存折不同,银行未严格审查就大意让她存入。
银行方面认为,其审查储户身份证是形式方面的审查,只对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存款人本人,账户户名与存款人姓名文字是否一致进行核对,另外,周女士将钱存入别人的账户,是其自己疏忽造成的,损失应该自负,她应该向骗子主张权利,而不是找银行。
银行担责判赔近20万
蕉岭县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蕉岭工行在办理存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该行的存款凭证由过去的储户自己填写,改为银行电脑直接打印,影响了储户对打印的存款凭证的认知,所提供的格式合同上打印的存款人、金额、账号、代理人等重要条款也不够醒目,虽有“阅后签名”的提示,不足引起存款人的注意。其次,当蕉岭工行存款电脑程序在周女士的身份证号码与存折存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时,银行没有提醒,而是自动处理将周女士作为存款人的代理人。另外,蕉岭工行未认真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让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假身份证开立了结算账户。
而周女士因疏忽大意,拿着别人的同名异号存折去银行存款,这是导致合同未成立的主要原因,应对49万元被人取走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由周女士承担60%的责任,蕉岭工行承担40%的责任。
近日,该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要赔偿损失1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