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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发言人称:政府正在考虑延长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以减轻“白色浪潮”对社会养老的压力。当然,对于这个问题,政府目前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时间表,而是强调“这个工作是个渐进的过程”。发言人的这段话,显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因为这种提法很快就会使人想到,在解决就业问题(或者说失业问题)与养老问题之间,必须寻找一个适度的平衡点。
关注的焦点之一自然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镇下岗、失业浪潮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2003年的统计数字,中国城镇的失业人员为800万人,下岗职工为260万人,两者相加,仍有1000多万之众。如果加上实际上“在职不在岗”的“企业职工”,真正“失业”人数还远不止此数。最近发布的《保障社会白皮书》在谈到失业问题时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劳动力总量过剩的矛盾和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将持续存在”。延长退休年龄,意味着有一批年长者要推迟退出他们的劳动生涯。在整个社会的工作岗位吃紧的前提下,这同时也就可能意味着有一批年轻人相应地不能得到工作岗位。
根据发言人的说法:“首先考虑的是要延长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从关心妇女权益的角度来说,这似乎是很有道理的。但是,恰恰有一部分妇女——当然也包括一部分男性——并不这样想。这些人的身份大多是下岗职工、企业内退的职工乃至在职职工。根据目前就业状况和政策变化的趋向,他们很愿意早日退休,实际上就是想早日拿到那份“正式”的退休金,因为这可是中央三令五申要给予“确保”的。这比起目前拿的下岗生活费、企业内部退休金甚至工资,都要稳当得多,在大多数情况下金额也会略高一些。所以,她们(他们)并不希望延长退休年龄。
一般来说,在国际上,采取延长退休年龄的做法并不是用来解决养老保险负担问题的,而是针对劳动力短缺之困。中国的劳动力短缺吗?起码在2010年以前我们正处于所谓的人口结构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的“黄金时期”。此后,劳动年龄阶段的人口会有所减少,但是,因为中国的人口绝对数十分庞大,劳动力的绝对数也就大。所以,讲到中国社会缺少劳动力,还是一个非常遥远的事。
再者,光用赡养比来计算社会的“老年负担”,似有形而上学之嫌。因为一个人能够负担几个人,更重要的可能还要考虑劳动生产率的问题。中国目前的劳动生产率是很低的,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发展,我们正好把中国的高新科技搞上去,劳动生产率提上去。要是能够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更是无须现在就拿“白色浪潮”来自己吓唬自己。
中国存在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危机是事实,但这并非完全是老龄化造成的。其中一个主要的、至少在目前是与老龄化不相上下的影响因素——实际上与下岗失业密切相关。我们在设计“下岗分流”的政策时,忘了“体制内”企业本是养老保险制度缴费的主力军,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在我们成功地减少了三分之一冗员的同时,也大致上减少了三分之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者。这三分之一的人突然不缴费或者只是象征性地缴费,才是使养老保险基金在短时间内迅速亏空的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今仍然在不断加深其负面影响。如果我们不去实事求是地认真讨论如何建立一个“在中国行得通”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话,那么它是不可持续的,前景是暗淡的。
更何况,还需要再强调一下,“延长退休年龄”这帖药还未必能缓解养老保险制度的危机。会做四则运算的人都可以算一下,它最多是个缓兵之策,延迟一年,就可以将危机推迟一年;延迟两年,推迟两年,然后便会一切如常。我们总不能推迟十年八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