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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是一个大怪胎,“圈钱市”、“半流通市”、“单边市”、“政策市”,凡此种种,既无公平,也无效率,走到今天,早已不是什么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而成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桎梏,到了需要彻底变革的时候。
股市无公平,核心是股权分置。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在新股发行时同股不同价,非流通股东一般是净资产折股,流通股东则是高溢价发行,这种新股发行的“圈钱”的规则,使非流通股东合法剥夺流通股东的溢价股款,流通股东交纳的股票发行款中有一半以上不能成为自己对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而是要白白地奉献给非流通股东,国有非流通股东一旦成功向流通股东发行新股上市,通过上述“圈钱”的规则就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民营和外资非流通股东现在也加入来分食这块大蛋糕。相应的,既然非流通股东多拿了流通股东的利益,他的股票自然不能在流通股东的二级市场变现。由于非流通股东的权益和二级市场的股价无关,股权分置又保护了他对公司的控制权,他就可以丝毫不考虑流通股东的利益,丝毫不考虑对中小股民的回报,继续再融资圈钱,现在连一些绩优公司(如宝钢)也来伸手,股民的钱,不拿白不拿,可见圈钱的祸害,简直是洪水猛兽!国内不少公司同时在境内外上市,A股和H股的差价很能说明问题,H股为什么低的多,就是因为境外投资者不认同中国的公司,信息不透明,治理结构差,内部人控制严重,要打点风险折价,同样的公司在国内发行价可以定到4块5块,在香港就只能卖2块3块,在国内可以募集到国外两倍以上的资金,这很能说明圈钱的本质!现在证监会出台的IPO询价制度,企图饶开股权分置这一根本问题实现市场化的定价,简直是痴人说梦。可以说,由管理层设计的为国企脱困融资的股权分置的圈钱政策,是造成A股股价高启的根本原因,现在管理层却不顾7000万流通股东为国有资产增值作出的巨大贡献,听任股市自然下跌与国际接轨,难道这是代表人民利益的行为?
股市无效率,在于没有建立真正的优胜劣汰机制。对好公司没有有效的激励措施,仅靠少数企业领导的操守,顶多出一两个像佛山照明这样注重回报的公司;对差公司没有约束机制,亏的再多,管理人员照拿高薪,根本不需要对中小股民负责,流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对公司的圈钱、管理人员挥霍、造假、肆无忌惮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制约手段,维权无门。面对上市公司数量增长,监管部门的监管也没有跟上,对上述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没有落实,起不到威慑作用,在监管制度的精细化、完备化方面也差强人意,表现在新股发行和再融资可包装、可操作的余地太大,证券市场有限的资源有很大一部分流入那些业绩平平的公司,少数缺乏起码诚信的劣质公司也可以靠造假圈到钱,股市不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市场,股市资金成了各地方国企改制脱困和做大做强民营经济拼命争夺的唐僧肉。失去信心的股民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脚投票,不断割肉离开市场,股市离死市不远。
现在的股民,经过漫漫下跌的洗礼,已经深刻认识到股市中很多欺骗性的东西,如果管理层不作彻底的改革,不舍弃一些既得利益,单靠喊动听的口号,或是搞一些外壳创新,新瓶装旧酒,是不可能吸引投资者重新回到股市的。拯救股市,要拿出真正取信于民的措施来。
建议措施有:
一、停止一切首发新股、增发和配股,直至全流通新股发行方案出台。在停发期间,要再融资只能发债券,因为债券毕竟有规定的利息回报作约束。
二、全流通新股发行方案出台之前,立即全面实施类别股东表决机制,进一步措施是建立流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质询、问责追究等制度,而且这些措施要在《公司法》《证券法》中明确规定,彻底改变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弱势地位,重树投资者的信心。
可以考虑的措施(1)以深沪证券登记公司的股票账户登记系统为依托,建立股东大会类别股东表决投票系统,股民输入自己的股东账户号、密码,就象买卖股票一样可以进行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投票,投票渠道应覆盖目前的券商柜台、电话委托系统和网上交易系统,以技术手段确保流通股东的话语权,让一切散户都有发言权;(2)独立董事专职化,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证监会确认资格,由流通股东表决聘任,非流通股东无权干涉,不能再聘那些到处演讲夸夸其谈不做实事的经济学家,独立董事必须是财务、法律方面的资深从业人员,必须在以往从业经历中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记录,独立董事必须保证一年有4个月以上的时间在公司上班,一人只能担任一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以集中精力做好监督公司经营和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工作;(3)建立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日常性联系渠道,投资者的批评建议可以畅通无阻送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必须定期回答中小股东的质询;(4)上市公司董事会内建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占三分之二以上,审计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并负责聘任外部审计师;(5)中小股东有权通过独立董事提出股东大会议案,有权通过独立董事知悉公司内外部审计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责任的评价意见(当然应遵守一定的保密原则),有权通过独立董事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进行问责和追究。
三、在充分考虑流通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出台全流通方案以及全流通基础上的股票首发、增发和配股方案,消灭“圈钱”的制度基础。实现真正市场化的融资,重建股市的公平与效率。
全流通方案中非流通股东必须让出一部分既得利益,也就是将以前历次首发、增发、配股中圈占流通股东的高溢价股款返还给流通股东,这是中国股市实现真正市场化必需的代价,是市场经济公平原则的必然要求。非流通股要取得上市流通权,必须对流通股东进行补偿,也就是明确现有流通老股是含权的,唯如此老股的股价才可以稳定下来,全流通后发行新股的股价才不会对老股股价造成冲击。
补偿或返还的备选方式:非流通股缩股,或流通股扩股,或以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单独向流通股东送股转增股,总之要达到将非流通股的部分所有者权益划转给流通股东的目的。具体操作时不能一刀切,既要考虑首发、增发、配股等历次再融资各类股东的不同历史成本,也要考虑非流通股东的合理商誉溢价。
要消除认为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的补偿或返还是国有资产流失的认识误区,因为补偿或返还的根源是原先非流通股东无偿圈占了流通股东的高溢价股款,现在只是返还流通股东应得的一份,并以此换得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符合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近日国资委下发的《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公式专门有 “扣除客观影响因素”的国有资本一说,客观增加因素就有一项“资本(股票)溢价┄┄指企业整体或以主要资产溢价发行股票或配股而增加国有资本”,可见国资委对这一问题是心知肚明的。
全流通方案出台后,新股发行、增发、配股以全流通为基础,实现真正市场化的定价。新股发行定价优股优价,劣股劣价,即使是溢价发行也是考虑老股东商誉后的合理定价,不会出现数倍于净资产的高价,不会出现老股东圈占掠夺新股东高溢价股款的问题;由于市场股价高低成为所有股东的共同利益,再融资圈钱的基础就消失了,融资额度真正与公司的效益和回报挂钩,股市才能真正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股市已创下五年新低,数千亿流通市值灰飞烟灭,中小股东血流成河,管理层如果继续沉默无语,听任自己一手造就的“圈钱市”继续祸害百姓,股市崩盘,管理层最终将自食其果!只有从根本制度上变革,消除股权分置,把股民利益放在首位,股市才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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