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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于2004年9月13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及董事受权代表共计 7 名,经到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收购新疆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华、郭瓦力认真审议了《收购新疆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恩良、王明江、于国宏、李玉德和李万忠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董事不够半数,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新疆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做好收购新疆化肥项目准备工作并组建专责工作组的议案》。
    为做好收购新疆化肥的准备工作,公司管理层应尽快组建收购该项目的专责工作组。工作组应加大力度,调集公司及控股公司所有可支配资源,集中财力、物力、人力,以满足完成项目收购及收购后项目建设和建成后正常生产的需要,确保该项目按时或提前建成投产。
    四、公司将于2004年10月15日召开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