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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04年9月14日在武汉广场47层4714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万来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0名,2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推选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选举王冬生董事为公司董事长。
    2、关于武商集团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董事为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推选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王冬生 刘江超 黄绍焱 黄 俊 刘 莉 李 萍
    胡 波 李 光 张秀生 魏劲松 喻景忠
    其中:李光、张秀生、魏劲松、喻景忠为独立董事。
    3、关于召开二OO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九月十四日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冬生:男,53岁,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师。曾任武汉市青山区饮食管理处团总支书记、青山区饮食管理处党总支委员、青山区二商局团委书记、武汉市青山区二商局副局长、青山区财办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青山区商委主任、党委书记、青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青山区法制办公室主任、青山区政府副区长、江汉区政府副区长、市商委副主任、市委商业工委委员(正局级),现任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江超:男,48岁,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武汉市一商业局财会处副处长、信息研究所所长、武汉市商委企管处处长、武汉市百货批发公司总经理、武汉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世界贸易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书记、总经理,现任武商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黄绍焱:男,5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武汉第一针织厂组织部干部、武汉市纺织工业局组织部副部长、部长、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政治部主任。
    黄俊:男,50岁,中共党员,中专,会计师。曾任武汉商场财会科科员、武汉市一商业局会计、武汉市商委财会处副主任科员、武汉商场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武商集团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现任武商集团总会计师。
    刘莉:女,50岁,中共党员,大专。曾在东西湖广播站工作,历任武汉商场营业员、柜长、楼面副经理。现任武商集团量贩分公司店长。
    李萍:女,46岁,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黄陂县支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稽核处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汉正支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江汉区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胡波:男,37岁,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武汉服装进出口公司业务员、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南公司股改部副经理、中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现任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统筹部副总经理,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光:男,49岁,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曾任武汉大学决策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武汉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学科组成员、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武汉市委及市政府领导联系专家、武汉市人民政府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
    魏劲松:男,47岁,中共党员,硕士,高级记者。曾任沈阳军区炮兵74师排长、连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处干部、湖北省黄石市委政策研究室干事、副科长、副县级干部、经济日报湖北记者站记者、副站长。现任经济日报湖北记者站站长。
    张秀生:男,53岁,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兼任武汉市汉南区咨询委员,武汉市洪山区咨询委员,湖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喻景忠:男,42岁,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中南财经大学教师、黄石市工商银行信贷主管、深圳市检查院司法会计技术顾问。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兼任中南财大司法鉴定中心首席技术顾问,湖北省国资委法律与会计顾问,全国物证技术检验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会计学》学科创始人之一,主持或参与《票据法》、《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与修订工作。
    附件2: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光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3: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光,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光
    二○○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2: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秀生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3: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秀生,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秀生
    二○○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2: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魏劲松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3: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魏劲松,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魏劲松
    二○○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2: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喻景忠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3: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喻景忠,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喻景忠
    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