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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涉及全国1亿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药品目录重新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在京发布了2004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新目录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目录相比,中成药品种由415个增加到823个,增加了98%,西药品种由725个增加到1031个,增加了42%,可以更好地保障广大医疗、工伤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介绍说,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坚持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水平的相对稳定性与连续性,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兼顾地区广泛使用的药品,使药品目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新目录同时尽量将那些具有良好疗效的新药、新剂型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以适应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和发展。新目录发布后,广大老百姓用药时选择面会更宽,且非处方药可以直接持医保个人账户卡到医保药店购药,无需医生处方。被排除在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主要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儿科药、预防用药、营养滋补品、美容减肥药、口服泡腾片等。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为首次发布,与医疗保险目录统一制定。与医疗保险用药不同,参保职工发生工伤需用药时,只要符合要求,职工个人无需缴费,所有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据了解,此次目录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了全国1648名遴选专家对备选药品提出评审意见,产生了11780个分析记录,再组织咨询专家对遴选专家的意见进行论证,保证了药品目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广泛的适应性。目录调整同时明确不接受企业的申报,保证了药品目录评审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