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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最高贷到80%,消费者却要买100%的保险
北京的贺先生月初买了一套三居室,为此他向银行申请20年期贷款54万元,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要求购买房贷险。买保险倒也方便,在这家银行内就有保险公司设代理点。但贺先生向记者表示,他有几点疑问:银行表示只能购买在其营业部设代理点的那家保险公司的房贷险,此外,只向银行贷款54万元,可房贷险的保险金额却要按房子的总价73.6万元算,多缴19.6万元部分的保费岂不是很冤?
贺先生向银行提出异议后,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要贷款就得接受这些条件,否则免谈。贺先生告诉记者,他询问了别的银行,也都要求买指定保险公司的房贷险。“贷款是肯定要贷的,我只好交了4113元的保费”,贺先生的话音中带着无奈。
房贷险是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的简称。目前各银行普遍规定,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保额为房屋总价,保费要求一次性缴清。目前保险公司的房贷险一般包括两个部分:房屋保险和还款保证保险。房屋保险保房屋本身,还款保证保险则保证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死亡或致残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代为偿付银行贷款。
和贺先生一样,许多购房者对银行的这种做法提出了质疑,一些消费者还致电或投书中消协投诉。8月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银行业六大“霸王”条款中,与房贷险相关的就有两条。中消协指出,强定消费者到特定保险公司投保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另外,中消协还指出,住房贷款最高贷到80%,有的消费者只贷款40至50%,却要为此购买100%的保险,这显然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利用强势地位强迫消费者买单的行为。因为借款人的贷款数额并非房屋的全部造价,银行对房屋所具有的保险价值仅限于贷款本息部分的价值。
中消协“炮轰”房贷险之后,银行业没有回应,几家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概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则对中消协的做法表示不理解。这位人士说:“我们和中消协一直有良好的沟通,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中消协发布之前没和我们商议。”他表示,银行要求消费者购买房贷险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防止发生比如房子着火等意外事故造成抵押物灭失,二是为了避免购房者发生人身意外后残疾或死亡导致无力还贷,这种做法无可厚非。
专家则表达了完全不同的观点。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目前房贷险存在四大“硬伤”:
第一是变相的重复保险。银行让贷款人拿房屋作抵押,又同时要求贷款者购买房屋保证保险。
第二是超额保险。一些银行要求购房者完全按照房屋销售价格投保,但银行享有的债权应该是贷款的那部分金额,消费者的首付款本身就是消费者自己的钱,不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凭什么让消费者为自己已经支付的钱买保险?
第三是保费不合理。随着消费者逐月还贷,贷款额是递减的,保费额也应该递减,到最后一年保费应该是为零,目前的房贷险保费计算却不是这样,多收了至少一倍以上的保费。再者,房贷险是从购房者向银行贷款开始算起的,如此算来,保险公司还多收了房屋预售期间的保险费。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贝政明律师还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保险金额是按购房价计算,把不会灭失的土地等的价值也计算在内,提高了保险费;购房人掏钱买了保险,但银行却是房贷险的第一受益人。
王绪瑾还对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高额手续费表示了忧虑。他说,保险公司要支付给银行保费的20%甚至40%,这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为,银行办业务的时候提走佣金,佣金是不可退回,消费者提前还完贷款要退保时,保险公司就会遭受损失。
他认为,就房贷而言,银行既能赚取息差又能赚取房贷险的高额手续费,保险公司想在房贷险上赚钱,实际上却充当了银行的工具,而买单的则是贷款购房者。对房贷险为何如此霸气十足,贝政明律师这样分析:“房贷险是消费者无奈的选择。因为房贷市场没有充分竞争,消费者贷款时别无选择,不得不与银行签订城下之盟。”(记者 赵江山 实习生 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