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我们国庆放假七天,老板又要扣七天工资!”昨天,大学毕业生陈茜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老板就要按休假天数扣工资。
签合同时未细看条款
今年4月,尚未落实单位的陈茜到处应聘,这时在一家招聘网站上看到广州超×公司的招聘广告,找工心急的她马上到该私营公司应聘,公司定下试用期月薪2500元。在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的情况下,陈茜就与公司人事经理签下一份聘用合同。“当时,合同具体内容自己没有怎么细看,只记得合同里面有‘公司在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可以以任何理由解聘该员工’等条款,我当时天真地认为,公司月薪这么高,应该不会骗我,所以签完合同后,公司没有给我任何合同、证明或复印件,我也没在意。”
工作了4个月,超×公司就欠陈茜两个月工资。不仅如此,公司还常常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上班迟到1分钟扣50元,办公桌不干净再扣50元,更让陈茜和她的同事难以理解的是:今年“五一”放假七天,高高兴兴玩着回来,没想到公司要扣七天的工资!找公司论理,人事经理拿着聘用合同告诉陈茜等人:合同上写明,工资按有效工作时间计算,双休日没有扣工资算是公司够优惠了,还想长假出去游玩拿工资?!
记者致电超×公司,一陈姓员工证明了陈茜的说法。据了解,在陈茜所在的部门,所招的九名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已经有六人不堪忍受苛刻的条件,早已跳槽,但几个月的工资迟迟追讨不回。
武汉大学计算机专业的2003届毕业生小汤同样遭遇苛刻的用人待遇:去年9月进了广州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上个月,公司突然取消周六休假,老总还当众宣布从今年国庆节开始,要按各大节假日的放假天数来扣工资,本来工资不高的小汤日子更不好过。
劳动合同越明晰越好
据记者调查了解,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工心切又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应聘时一不小心签下的“霸王条款”竟成用人单位的欠薪挡箭牌,引起纠纷后,维权十分困难。
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听到记者讲述陈茜的遭遇后十分气愤。他告诉记者,按照《劳动法》,国庆节是国家法定休假时间,不得因为国庆节休假克扣任何工资。他提醒毕业生:应聘时应尽量与资方签署劳动合同,签合同时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同时要求在合同中写明劳动报酬数额、支付方式,越明晰越好,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以法定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很多企业的违法气焰正是因为员工的“隐忍”而不断嚣张的。他建议陈茜最好向劳动部门投诉,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具体的待遇问题。
这位负责人还说,《劳动法》有别于一般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民法规定,当劳资双方发生争议的时候,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所以当劳动者遭遇不公时,大可不必因为自己手头证据不足而却步。
广州某律师事务所饶虹律师也指出,目前许多大学毕业生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非常有限,不少在民营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甚至工作很长时间后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一旦企业对原先许下的口头承诺采取“赖账”的态度,毕业生往往会陷入被动的境地。饶律师建议大学生多学学《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