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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汪生科 上海报道
9月15日,上海产权集团的经纪们接到一个通知,要求每人把从今年2月1日到8月14日经手的所有改制合同都整理出来,等待上海国资委有关部门检查。
类似的通知也已经下发到上海联交所其他的产权经纪机构。“产管办(上海产权管理办公室)要求我们20号之前自查。”上海金山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说。
在这些准备的背后,是为了迎接更高级别的检查。稍后就会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工商总局四部委齐齐汇集上海,对他们进行抽查。
一丝紧张的气息突然弥漫在上海产权市场。
“特急”行动
还得从一个特急通知说起。
8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等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通称3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中纪委关于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的有关工作要求,四部委共同组织开展针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专项工作检查。
检查的对象是,在2004年2月1日以后(3号文在该日后实施)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企业、单位,以及涉及的产权交易机构。
引人注意的是,文件的右上角标上了“特急”两个字。
由于此时正值郎咸平引发的国资流失争论,四部委此次行动,引起了市场人士诸多猜测。因为产权转让和企业改制,恰好是国资流失的两大要害“命门”。记者就此致电国资委产权局监管处,该处人士不愿作评论,只说“这是国资委的一项内部工作”。
不过,可以明确的是,在这场争论之前,对产权市场的检查国家监管部门早亦有之。今年2月24日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议上,国务院有关领导就对产权交易检查进行了布置,“对各地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对存在资产评估、财务审计不实等突出问题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规范进行。”
而更早前,在防止国资流失上,国资委甫一成立,就制定了两个文件,即《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此外,在8月13日四部委对产权市场检查的通知下发后,8月24日,国资委又下发了一个通知,展开对国有企业规范改制的检查。检查对象是,2004年1月1日后经批准进行改制的各级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以及尚未成立国资委地方的国有及控股企业都要接受检查。
流失的魔鬼细节
检查的文件虽然是以特急的形式发下来,但是到了省市一级的国资监管部门手上,已经是9月上旬的事了。从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来看,各地都于近日陆续开始了自查工作。
不过,在检查时间安排上,四部委给各地留下了还算宽裕的时间。
通知规定,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04年9月底,各地区布置落实检查工作;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自查,各地区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10月12日前,各地区汇总报送检查情况总结。第二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四部委检查组到有关地区进行联合抽查。
对国有企业规范改制的检查,在时间安排上跟国有产权检查一致。
四部委的这次产权市场联合检查,主要检查7大内容,分别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定程序的执行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披露情况;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相关方面(产权转让涉及各方、产权交易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在产权转让中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对暴露问题的处理情况。“查的都是些国资容易流失的环节。”此间的产权市场资深人士说
3号文要求所有国资交易必须进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这是产权市场上一个革命性的变化。
一些国资企业也初尝到公开挂牌的好处。上海农工商集团一位中层说,该集团一个汽车零配件企业,资产评估是270多万元,原来的承包经营者要求打折。双方谈不拢后,集团把它放到上海产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结果该承包人出到了400多万的承包费,最后竞拍,以500万成交。
“集团意识到,以后能竞价,尽量竞价。”该人士一身轻松地说。
但是,在产权转让上,即使是看似简单的挂牌、撤牌、竞拍,每一个环节链条的断裂、产权交易机构和监管方责任的缺失,都可能导致国资的流失。
记者在南京采访发现,项目在产权市场挂牌后,共有3家摘牌,其中两家是私营小企业,另一家是国有大企业,且是要转让的产权项目的上级主管单位。因为国有大企业对该挂牌企业是志在必得,在摘牌后,该企业对另两家私营小企业强行劝退。最终也就无须竞拍。
面对这样的财雄势大的国企,产权交易机构能否做到三公原则显然是个挑战。
在产权市场发展相对较为完善的上海,对挂牌、摘牌、竞拍已经作出了相关的细化规定。
一位产权经纪介绍说,上海这方面的做法是,先挂牌,挂牌后,有人摘牌能竞拍就竞拍;若20个工作日没有摘牌,再议价。
“如果评估的底价是100万,以50万卖出,怎么办?”记者问。
“要讲出道理。”
魔鬼在细节。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承认各地情况有异,3号文各地很少再有实施细则。“3号文本身就是根据各地产权交易情况制定出来的。”武汉市的一位产权市场人士说。
同时让记者略显意外的是,武汉产权交易所一位经纪人透露,武汉产交所挂牌天数规定的是7天或15天,从该所网上挂出的产权转让项目也佐证了上述说法。而3号文规定必须挂牌20天。
操作的歧义
显然国资委已经意识到了3号文很多方面的规定仍然在许多方面缺乏操作性,8月25日,国资委又下发了一个《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说,3号文施行后,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反映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
国资委在这个通知里头,明确了6个方面的问题。但是,其中关于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有关操作问题,却引起了地方产权部门的一些歧义。
该通知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但是,上市公司股权在产权交易所转让,向来就是一条高压线。
“这一条跟证监会的规定有冲突。”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一位资深人士说。
根据该人士介绍,2001年发的119号文,《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规定,非流通的国有股权不允许在地方产权交易机构转让。只允许在深沪两个证券交易所进行,而且是由证券经纪从业的证券公司来执行。
上海国资委产权处副处长李安在接受记者询问时也说,他们刚刚还在讨论这条规定,“在天津开会时,我们问过了国资委,好像意思是要在产交所公告一下信息,公开征集对象。”。
而原来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两种,一类是协议,一类是公开征集。因为公开征集这一块,没有实施细则,也就没办法执行,一般是按照协议。
“我理解,是母公司改制,母体部分涉及到上市公司才要到产权市场上挂牌。”李安说。
从这个歧义也可以看出,产权市场目前对中国,对中国的监管方还是个不容易把握的东西。
多舛的市场
细梳中国产权市场的发展脉络,从1988年武汉和四川的乐山有了第一家产权市场算起,中国的产权市场就一直磕磕拌拌。
1992年,产权市场迎来高潮。1994年,国资局明码电报转发国办通知“暂停企业产权交易和交易机构活动”。1998年国家整顿金融市场,国办“三不准”的10号文,使各地产权市场处于关闭和半关闭状态,只有上海和深圳得以保全。
产权市场之所以命运多舛,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产权市场的拆细交易,监管困难。正是因为四川曾经在拆细交易上的单兵突进,致使遭监管重压。到现在四川还难以整合出一个统一有效的产权市场。
但是到了2003年后,产权市场又迎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为什么重视产权市场的发展,上海市一位专家说,在大规模的国资产权流动中,谁也承担不了国资流失的责任,把它托付在产权市场,显然解决了国资的定价问题。其逻辑为,国资卖多卖少,由市场说了算。
监管的水平,决定了国资可能流失的程度。一般认为,新成立的国资委,在产权市场的发展思路,是通过过程的透明、公正,来追求结果的公正。
因此,福建产权交易中心人士评价,国资委通过这次产权交易的彻底检查,也是使产权市场不断趋于完善一个有效手段。
然而,在产权市场这个利益场的肉搏上,国资委要做的显然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