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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央行和银监会联合课题小组酝酿已久的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提交国务院。目前决策部门正在对细节进行推敲研究,正式出炉已经为期不远。专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意味着央行将彻底终结为金融机构破产买单行为,未来金融破产风险将由投资者、市场、储户分担。
另据记者了解,与存款保险制度相配套,由央行和证监会、保监会联合研究的证券市场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和寿险投保者补偿制度也在积极推进中;另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专家透露,今年6月份,破产法草案已提交到全国人大进行审议,有望在明年审议通过。届时,国务院很可能同时制定具体的金融机构破产条例。
央行最后买单破产机构
上周有消息称,国务院已批准海南华银、大连证券、鞍山证券、北京华阳租赁公司、山西华康信托、佳木斯证券、新华证券等金融机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据记者了解,这可能是央行最后提供再贷款清偿债务的一批金融机构。“他们以及闽发证券将是最后一批再贷款受惠者,以后证券公司关闭破产将可能走上完全市场化的道路。”
至于备受关注的南方证券为什么没在此次破产清算名单中,业内人士分析,主要还是考虑到社会稳定,“南方的盘子太大了,央行再贷款就有80亿。而此次几家金融机构资产都相对较小,破产后影响也较小。”“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无法再为问题金融机构买单了。”
消息人士透露,此次进入破产清算的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先后接受了央行15亿元、14.5元亿的再贷款,而这部分再贷款破产清算后央行能收回来多少,实在不好说。
而这正是央行的忧虑所在。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表示:“中国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关闭往往是中央银行垫付。但不管是用财政的钱,还是用央行的钱,都是不合理的。再贷款属于变相的向社会发放基础货币,可能引发通货膨胀。”
这也是为什么央行决意尽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不再充当“救火队员”的主要原因。
存款保险制度准备上路
去年10月,央行新设金融稳定局里专门设立了存款保险处,具体负责研究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事宜。据记者了解,央行牵头的相关课题组已完成起草“构建中国存款保险体系的若干思考”研究报告,最终存款保险制度方案可能是:建立存款保险计划,设立存款保险基金,建立相对独立的类似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机构。
专家介绍,国外存款保险制度通常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为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成员机构根据存款规模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当成员金融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时,保险机构须向受益人即存款者支付一定限额的存款。”
丁志杰分析,难点首先是费率如何定,其次有谁来保管这些保险金,第三是机构以何种形式设立——是基金理事会,还是公司法人。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存款保险基金较可行的做法是,考虑商业银行运营压力,可能首先以央行银行垫付再贷款的方式设立存款保险基金,在运行的最初几年,由央行直接管理。
另外,据了解,央行正紧锣密鼓地会同证监会和保监会研究建立证券市场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和寿险投保者补偿制度,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组成补偿基金,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破产损失保险,这些制度会在存款保险制度设立后相继推出。
作为一种风险补偿机制,有关专家指出,无论是即将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还是证券市场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和寿险投保者补偿制度,一旦成员机构无法偿付客户存款或保证金时,保险机构只向存款者支付最高限额内存款,对于资金额大的客户或是机构,按照国外经验,是机构或大储户会和保险机构单独谈补偿办法。“这样做也有助于加强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促使存款人关心其开户银行的安全性并有动力监督其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