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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划一条主线——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年主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年主题:
1997年 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 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 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 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 绿色消费
2002年 科学消费
2003年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 诚信·维权
自1997年,中国消费者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需要,每年都要推出一个年主题,并将其做为一条工作主线贯穿始终。
所谓“年主题”,就是指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使之更深入、更深刻、社会反响更大。年主题既是一个宣传口号,又是每年消费者协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和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作为宣传口号,年主题的表述要具备“标语”的风格,易懂易记。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和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年主题既要与一段时期消协的工作重点相联系,又要由一系列相关的活动组成。
年主题的提出
在1996年12月召开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二届六次理事会上,原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曹天玷在报告中首次提出,从1997年起,中消协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即开展“年主题”活动。之所以提出开展年主题活动,一是为了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扩大影响;二是为了使各级消协的工作形成合力,提升消协的整体工作效益;三是使各级消协每年有一个明确的宣传和业务工作重点,带动做好其它各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四是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原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在随后的“关于中消协常设机构一九九七年工作思路的说明”中进一步指出,开展年主题活动是消费者协会工作方式的重大变化,是借鉴国际同类组织的经验,并结合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特点提出的,并对“年主题”做了上述的定义。
年主题的依据
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确定的依据,一是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重心;二是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立足维权前沿;三是宣传《消法》的连续性;四是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和国际消联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活动内容。
年主题的影响
自1997年至今,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经推出了八个年主题。实际证明,开展年主题活动是符合消费者协会工作实际的一种有效做法,她扩大了消费者协会的影响,促进了《消法》的宣传与普及,深化了大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认识,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概括起来,年主题活动的开展呈现八个方面的影响:
1、促进了中消协整体工作的开展。以确定年主题为切入点,明确一年的业务工作主线和重点,并以此带动其它工作,促进了中消协整体工作的开展,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消协组织特点的独特的贯彻中央精神的工作思路。
2、深化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从“讲诚信、反欺诈”到“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历年的主题都是围绕着《消法》的贯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确定的,都经过了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的论证,既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又体现出我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认识上的深化。
3、扩大了消协组织在全社会的影响,增强了消协组织整体凝聚力。作为社团组织,中消协与各地方消协组织之间的关系没有上下级的领导关系,只是工作上的业务指导关系,如何上下一股劲、拧成一股绳,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做出声势,开展年主题活动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年主题成了全国消协系统统一步调的重要载体,也是整合消协系统维权资源和社会维权资源的有效实现形式。
4、促进了《消法》的宣传普及,提高了消费者素质。中消协的每个年主题都与《消法》密切联系,与消费者的权利密切联系,得到了消费者的积极响应。因此宣传年主题的过程就是宣传普及《消法》的过程,通过年主题宣传,使《消法》潜移默化地走进人们的生活,提高了消费者依法维权、科学消费的自觉性。
5、明确了维权重点,促进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定年主题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与当前的消费热点相关,立足维权的前沿。因此,一个年度的主题就是这个年度的维权重点,这样每年针对一两个消费热点问题进行突破,坚持数年,各个击破,消费领域的矛盾就会不断化解、消费者的权益就会更好保障。
6、推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改完善,影响了政府全方位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积极的消费政策的制定。
7、形成“年主题”特有的文化现象,社会认知度、参与度越来越高。通过年主题的公开征集和一系列活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心“年主题”,广泛的“年主题”效应,使社会有关方面和人士开始研究“年主题”,形成“年主题”特有的文化现象。
8、加速了维权国际化进程,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年主题”的推出,来自国际相关组织的经验,配合了国际消联的活动,促进了与其它国家消费者组织的沟通与交流,受到了国际同仁的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