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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与创新,不断促进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发展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课题组
1 课题研究的背景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必须实现区域间协调发展的历史阶段;
香港和澳门经济在艰难度过困难时期以后,结构调整和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能力要求更广泛地借助内地发展的推动力;
“大珠江三角洲”既是港澳与内地发生关联的节点、也是内地其他地区发展的带动点;
“泛珠江三角洲”观念下,“大珠三角”的融合是前提,也是核心推动力。
2 地理邻近和共同的地理单元条件下,经济融合是一般规律
从“欧共体”到“欧盟”,从“东盟”到“亚太地区”;从中国东北到“环渤海”,从“长江三角洲”到“珠江三角洲”,大凡如此。
3 创新—融合是大珠江三角洲发展的基本模式
改革开放以前,香港的发展得益于发达国家的创新和扩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香港的创新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接受扩散是这个地区在国内实现率先发展的基本动因之一。
但是,在创新和扩散过程中体现的是地区之间的垂直分工关系,另外还存在着一种水平的分工关系,这就是“融合”,即相互依赖和共同发展。在大珠江三角洲,这种水平的融合关系表现在:香港和澳门对内地在土地、水和食品等基本生存资源和对劳动力、市场、货物、资本等经济资源的依赖上。港澳的“回归”、“一国两制”和CEPA是融合进一步发展的制度保障。
4 大珠江三角洲地区在融合中的发展
表现为:地区多年来比较高的发展速度;地区内人均GDP的差距在缩小和二元结构在消退;香港带动下内地的工业化和香港就业的增长;地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交通运输枢纽之一;地区在世界经济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上升。
5 融合过程中不容忽视的结构性问题
近代中国历史上,珠江三角洲地区曾经是最发达的地区,但是后来被长江流域所超越。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中,珠江三角洲地区领先于全国,但是现在又一次面临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有力挑战。所以必须认清地区发展中究竟存在哪些深层次的问题,也就是影响地区功能的结构性问题。研究表明,问题有:
——粗放的资源投放结构,如大量的消耗土地资源、依靠大量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相形之下,地区教育科研资源显得十分的匮乏;
——低级化的产业结构,即,世界各国的技术进步的大趋势下香港制造业的萎缩、内地大量的“加工贸易型部门”和实际上只是作为“世界加工车间”;
——社会二元化结构在发展,巨大规模的外来人口和劳动力与“户籍人口”形成高度的异质性,相对贫困在发展;
——香港北部与内地之间形成了空间隔断,三角洲地区内部多个核心地之间的结构趋同因而产生功能抵消,景观生态格局不断恶化,土壤污染日趋严重。
上述结构性问题带来的地区功能缺陷——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一个增长极,依然停留在对周围地区的剥夺阶段上(对资源的垄断、吸取其他地区的人力资源、压抑其他地区的工业化等),甚至还没有实现对广东省自身落后地区的工业化带动。
而作为国内“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和经济最发达地区,所有的创新和发展如果不产生明显的扩散就失去了它的基本价值。没有扩散的创新是没有意义的。
结论是,大珠江三角洲地区亟待通过自身结构的高级化增强对其他地区的扩散—带动功能。
6 融合与创新:解决问题的十点策略
——制造业的置换,即三角洲内部制造业的适度重型化和技术结构高级化,对低端产业形成“挤出压力”使它们向三角洲以外地区做“梯度转移”和在泛珠江三角洲地区做“跳跃扩散”。
——产业结构高级化动力下的人口—资源置换,包括,高素质劳动力和较高收入人口随之增加而低收入人群规模缩小和向区外迁移;对高级服务业产生更多需求激励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条件下服务业的发展;关联地区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最终实现地区主导资源的优化。
——香港制造业的再造和开发港深边境地区,即,利用中国内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对高端技术产品的需求和CEPA对香港产地产品的全面零关税,在深港边境地区整合资源,开发香港高端制造业。
——土地置换,压缩工业用地,集中发展与重型化部门相适应的循环经济园区,扩展现有的农业用地和绿地、建设连接各个城市的生态廊道和实施“华南坡地”的治理工程。
——整合粤港资源、创建统一的区域教育和基础科研系统,在广州、深圳和珠海与香港和澳门联合办好几所好的大学,在广州和深圳与港澳共同创立几个跟踪国际重大前沿研究的研究机构,引进港澳资源发展职业培训。
——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地区的政府间合作的制度建设,包括在粤港联席会议、深港合作框架下建立大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间就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协商制度,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政府间合作制订长期合作规划、建立一笔跨行政区域的共同财政基金,内地地区在政府体制改革方面实行大致统一的时间表,并有一个大体一致的标准。
——地方政府主导下的东南亚地区次区域化的发展,把粤港联席会议和深港合作的形式扩展到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的地方政府;以西南省区为通道,推进湄公河流域共同开发等关键项目;在海洋渔业、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等经济生活领域和共同治理大河流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建设领域形成合作的项目。
——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交通轴线建设,包括建设通往广西、云南的干线铁路和开发珠江(西江、北江)航道的航运资源。
——“大珠三角”与“长三角”的合作,在拥有共同影响的腹地地区,如四川、重庆、江西、湖南和福建等进行合作项目的协商,就国家东部沿海地区铁路高速客运线、西电东输、清洁能源、大河流域治理、生态区域建设等具体项目上进行合作;就农村劳动力的迁移等进行协商。
——进入国家长期的国土建设与整治规划,争取把“大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融合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把“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融合列入国家长期国土建设和整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