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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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SOHU.COM 2004年9月24日09:18
来源:[ 万德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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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成都宏昌化工建材商贸公司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份共计1953.2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39%,于2004年9月22日解除质押。同时,成都宏昌化工建材商贸公司将上述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小天竺支行,质押期自2004年9月22日至2005年9月20日止。股份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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