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四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东亚银行上海分行借款169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
期限为10年,按季偿还,利率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由公司所拥有的
上实大厦、金钟广场的部分不动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收益权作为全部还款义务的
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借款30000万元用于资金周
转,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由公司所拥有的高阳商务中
心、上实大厦、金钟广场的部分不动产作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