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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宝钢的增发方案最终将在平静中获得通过,但关于国企整体上市的争论决不会就此停息。在股权分置的状况没有得出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之前,国企改制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分歧会一直存在,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博弈故事也仍将不断重演。
“宝钢增发的政治意义远远大于市场意义,本次宝钢增发将成为中央企业整体上市、企业改制的模板,是国资委的工作重点,所以宝钢增发无论如何是不能搁浅的。”经济学家韩志国先生对本报记者说。
增发方案修改资、证斗法
市场人士多从宝钢增发的具体方案着手分析,推测揣摩代表流通股的基金公司和宝钢在27日股东大会前的一举一动,以此来判断宝钢增发的生与死。但在部分经济学家眼中,宝钢增发一经出手,便没有回头路。宝钢增发只是中央企业改制的前奏,一场央企整体上市潮即将来临。
然而,随着前期大盘指数的不断创出5年来的新低,陷入极度深寒。宝钢增发受到了来自媒体、基金和普通投资者的质疑,甚至还出现了主动出面征集3000万宝钢增发反对票的机构。虽然宝钢股份(60001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总经理艾宝俊对新闻界声明这部分股权只有700万股,而且其中将近一半股份的股东确认手续尚不齐全,但市场对宝钢增发方案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多数投资人士对宝钢融资选择增发的方式颇有疑意:“增发与配股有较大的差别,在国外证券市场,增发的主要目的在于引进战略投资者,融资还是其次的目的。但宝钢增发引进战略投资者比重较少,如果所有老股东不放弃10∶10配售,那么只剩下两亿股是引进战略投资者股份,这种说法显然是行不通的。”
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增发,而不选择配股原因在于配股有比例限制,融资额度少于增发。这就是早前宝钢公告增发方案前,市场流传1∶3的配股方案为什么没有被选中的最大原因:增发能使得国资最大限度地增值。
业内人士认为,“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流通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代表双方利益的国资委和证监会必然产生矛盾,尤其是当大盘创出5年新低、投资者信心如此脆弱的时候。宝钢增发把李荣融与尚福林的博弈从地下转为公开。”
“现在看9月9日国资委、证监会两大管理层掌门人的对话,其实是为市场最近的一波行情提供了直接的源动力。在宝钢增发上,两大掌门人于无声中暗暗过招儿,求同存异,使得强势中金一直强硬坚持的宝钢方案得以最大幅度地修改,而以基金为代表的流通股股东对27日的股东大会也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北京证券知名分析师张九辉先生对记者分析。
证监会迫于压力抬手放行?
证监会近期的一个复函,可能让宝钢股份的增发有望重新获得基金的青睐。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基金公司控股股东所承销的股票是禁止该基金买卖的,而且,由于宝钢股份此次筹资数额超过百亿,承销团可能相当庞大,持有宝钢股份的基金与20多家券商存在着股权关系,这样会不会造成宝钢的大部分基金股东与联通配股时一样,被迫放弃配售呢?对此,中金公司投行部总经理贝多广日前表示,相关法律设置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在不违背这一初衷的前提下,中金正在积极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相信这不会成为此次“关联基金”参与配售的障碍。
然而贝多广有一点没有说明的是,中金公司此前已经拿到了证监会关于宝钢增发一事的“通行证”。日前,一位基金业人士向记者出示了证监会基金部就中金公司提交的“基金参与证券发行受到限制问题的建议”所做的复函。证监会在复函中称:“基金财产可以买卖(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担任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所承销的证券;(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非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证监会的回复,明显是为了宝钢的增发。”一位深圳基金业人士表示。事实上,业内人士指出,中金公司作为宝钢股份的主承销商,之所以向证监会就基金参与证券发行受到限制问题提出建议,主要是为了方便此次参与承销的其他券商下属基金公司对宝钢股份的增发进行认购,而这个复函让宝钢股份的增发“柳暗花明”,也是贝多广之所以如此肯定地表示“不会构成障碍”背后的支撑。
但是,证监会的解释并没有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可。“我非常不认同证监会的观点,”上述基金人士表示,“承销,就应该包括主承销、副主承销和分销。”
实际上,基金法并没有授权证监会对此进行类似的解释,而证监会在此事上前倨后恭的态度也让人生疑。“我甚至怀疑证监会是不是迫于某种压力不得不抬手放行,因为这样的做法太出人意料了。”一位业内人士在得知此事后对记者如是表示。
整体上市潮考验管理层智慧
时至今日,在宝钢股份动用大量人力对机构投资者反复游说之后,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认为宝钢股份的增发在9月27日不会出现意外,基金公司的态度也不会太强硬。不过,当市场将艰难地迈过宝钢增发这一关时,面对即将来临的国企整体上市潮,经济学家的讨伐之声并未停息。
“从根本来讲,宝钢增发是严重地侵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的,宝钢在没有花一分钱的情况下,以高于每股净资产一倍的价格增发50亿股,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造成的是整个证券市场的大失血,流通股股东权益被损害。在全流通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央企整体上市必须完全停止!证券市场并没有为国企改革服务的义务!”韩志国先生向本报记者大声疾呼。
尽管部分经济学家一再对国企增发整体上市提出异义,但国企改制并进入资本市场的步子正在逼近。“其实,推进国企整体上市也是落实‘国九条’的措施之一,一是扩大了直接融资的额度和比例,二是优质上市企业资源没有流失。如果中央大企业都跑到海外上市,A股市场不是更加边缘化了吗?”国资委研究中心的一位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现阶段中国证券市场上,整体上市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融资、国资大幅溢价、机制转换等等都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解决,所以国资委今后将大力推进央企整体上市,以此为突破口来提高国企改革速度,宝钢增发就是一个样板。”
韩志国先生直接回应了这种观点:“落实国九条的核心,一是让股市成为有投资回报的市场,二是在解决股权分置的过程中,切实保护好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否则任何市场创新都是以小利换大弊,通过增发实行整体上市也是这样。”
也许宝钢的增发方案最终将在平静中获得通过,但关于国企整体上市的争论绝不会就此停息。在股权分置的状况没有得出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之前,国企改制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分歧会一直存在,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博弈故事也仍将不断重演。